中國多黨合作制度的特色和優勢

時間:2009-04-16 08:37   來源:光明日報

李正華

  鮮明的中國特色

  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以下簡稱“中國多黨合作制度”),是我國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1949年9月,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次全體會議的召開,標誌著人民政協這一實現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重要機構的建立,也標誌著中國多黨合作制度的確定。

  多黨合作制度是中國共産黨人在長期革命、建設和改革的實踐中,在深刻總結中國政治發展歷史經驗的基礎上,把馬克思主義政黨理論和統一戰線理論同中國實際相結合,與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一起,創立、發展和不斷完善的,具有共産黨領導、多黨派合作、共産黨執政、多黨派參政的鮮明的中國特色。

  中國的多黨合作是在中國共産黨領導下的多黨合作。在長期的共同奮鬥中,中國共産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得到各民主黨派的認同。民主革命時期,中國共産黨與各民主黨派在抗日救亡、爭取民主的過程中風雨同舟,結成了生死相依、親密合作的關係。新中國成立後,各民主黨派在“長期共存、互相監督”的原則下,自覺接受中國共産黨的領導,合作協商關係進一步鞏固。進入改革開放新時期之後,中國共産黨提出了“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的方針,多黨合作制度進一步完善和發展。中國共産黨與各民主黨派實行廣泛的政治合作,照顧同盟者的政治利益和物質利益,團結他們共同前進。各民主黨派在自覺接受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同時,又保持獨立平等的政治地位,具有通過合法程式、自由表達不同政見的廣闊空間。

  在多黨合作制度下,中國共産黨是執政黨,掌握國家發展的政治方向,制定國家的大政方針,掌握國家的核心權力。在國家政治生活中合法存在的八個民主黨派是與中國共産黨團結合作的親密友黨和參政黨。各民主黨派參加國家政權,參與國家大政方針和國家領導人選的協商,參與國家事務的管理,參與國家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制定和執行。其參政黨的地位和參政權利受到憲法和法律的保護。民主黨派在參政黨的位置上幫助共産黨執政掌權,共産黨與他們長期共存,互相監督。中國共産黨與各民主黨派是執政黨與參政黨的親密的友黨關係,不是執政黨與反對黨或在野黨的關係。

  中國共産黨的領導地位和執政地位,是由中國共産黨本身的先進性所決定的,是在長期的革命、建設和改革的歷史中自然形成的,是各民主黨派的自覺選擇。在中國革命、建設和改革的偉大實踐中,中國共産黨以自己的突出表現,贏得了廣大人民的擁護和支援,也得到了各民主黨派的擁護和尊重。

  中國共産黨與各民主黨派之間領導與合作、執政與參政、互相監督、共同進步的關係,是由二者根本利益的一致性與具體利益的差異性決定的。由於根本利益一致,中國共産黨與各民主黨派幾經風雨,久經考驗,保持了親密合作的關係,形成了穩定的政治共識。在中國特殊的國情條件和歷史演進中,中國共産黨與各民主黨派又有各自的具體利益,其理論基礎、社會基礎、性質、綱領、目標、宗旨以及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不一樣,因此,各自保持著自己的特色。這種一致與差異,使得中國共産黨與各民主黨派保持了自己的特色和優勢,各守其位,各負其責,求同存異,親密合作,共同為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而奮鬥。

  中國多黨合作制度規定了中國各黨派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作用和相互關係,執掌政權和參與政權的方式和程式,其具體的制度安排與機制設計,都體現了執政黨與參政黨相互依存、良性互動、共同發展的涵義。它既根本不同於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的多黨制或兩黨制,也有別於前蘇聯等一些社會主義國家的一黨制。這種制度規定,有利於避免多黨競爭、相互傾軋造成的政治動蕩,有利於避免一黨專制、缺少監督導致的種種弊端。與世界上其他政黨制度相比,中國多黨合作制度顯示出自己的特色和優勢。

  光明的發展前景

  歷史事實證明,中國多黨合作制度符合中國的國情,符合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要求,在中國革命、建設、改革的實踐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具有強大的生命力。

  這一制度有利於促進社會生産力的持續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中國多黨合作制度建立在公有制為主體的社會主義經濟基礎之上,能夠在廣泛發揚民主、集思廣益的同時,確保國家的統一領導,快速決策,集中力量辦大事。正因為如此,中國這個人口眾多、經濟落後的大國,才能克服重重困難和風險,經過短短60年的發展,成為世界經濟增長最快的國家之一,綜合國力大大增強。

  這一制度有利於實現和發展人民民主,增強黨和國家的活力。中國多黨合作制度具有包容協商的豐富內涵,體現了社會主義民主的本質要求。多黨合作制度匯集了各民主黨派等各界各方面人士,在社會基礎、組織構成上具有極強的廣泛性和代表性,能夠把各種社會力量納入現有政治體制,實現最廣泛的有序政治參與,推動黨和政府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民主的實現和參政黨民主監督職能的履行。

  這一制度有利於保持國家政局的穩定和社會安定團結。中國多黨合作制度的本質是團結和合作,中國共産黨通過與各黨派的充分協商,達成一致或基本一致的主張,在此基礎上形成民主、科學的決策。在這種政黨制度下,社會各階層的意志能夠通過有效的組織程式和通暢途徑抵達決策中心,社會不同階層的願望和要求能夠以合法的形式得到充分表達。這種具有很強的社會整合功能的政黨制度,極大地保障了全國十幾億人口、56個民族的親密團結,有效地協調和兼顧了各階層、各政黨、各團體、各種政治勢力的利益,使矛盾和問題能夠得到妥善化解,對於維護國家政局的穩定和人民的安居樂業,對於調動各種積極因素共同建設國家,對於促進社會和諧發展,都具有重大意義。

  這一制度有利於實現和維護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國人口眾多,存在不同的階級、階層和社會群體。人民內部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礎上存在著具體利益的差別和矛盾。特別是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發展,這種差別和矛盾日益突出。中國多黨合作的政治架構和民主協商的制度保證,能夠有效反映社會各方面的利益、願望和訴求,暢通和拓寬社會利益表達渠道,協調利益關係,使各方面利益的發展與社會整體利益的發展方向保持一致,既承認不同階層、群體之間的矛盾、衝突,又能將這些矛盾、衝突保持在制度體系之內,還能夠吸收、消解、融合不同利益要求,達到利益的整合,從而實現好、維護好和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作者係當代中國研究所研究員)

編輯:田雲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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