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縣移民辦主任多面出擊,一面私分國有資産,一面揮霍浪費公款,違反財經紀律設立小金庫的金額達1689.79萬元……(山西)運城市紀委監察局2月8日召開的新聞發佈會,對2009年該市紀檢監察機關查辦案件總體情況及該市紀委監察局2009年下半年查辦的典型案件情況進行了通報。
2001年6月至2009年3月趙春陽任臨猗縣信用聯社黨委書記兼理事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企業老闆賄賂102.7萬元,收受本單位職工及家屬賄賂40.75萬元;在其母病喪期間,收受企業老闆和本單位幹部、職工及家屬禮金、禮品及有價證券折合人民幣共計18.39萬元。
平陸縣移民辦原主任王躍盈等人在1995年至2007年間,貪污、挪用、私分、非法佔有、揮霍浪費公款總金額達2142.62萬元,佔移民資金總額9055.5萬元的23.66%,其中王躍盈貪污公款66.88萬元,私分國有資産49.8萬元,挪用公款75萬元,揮霍浪費公款215.2萬元,嚴重違反財經紀律設立小金庫金額達1689.79萬元。
發佈會還通報了鹽湖公安分局原副局長王有恩等人徇私枉法案,王天勝、靳木蘭擅自出版刊物案等案件的查辦情況,涉案人員分別被給予黨紀政紀處分,部分人員被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胡增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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