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太原1月22日電(記者李建平、劉雲伶)旨在為民眾謀福利的重點工程建設,卻因一些領導幹部違法違紀打了“折扣”。山西省紀委監察廳21日公佈,山西省在2009年擴大內需促經濟增長及重點工程建設監督工作中共查處違法違紀案件21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33人,其中廳級幹部1人,縣處級幹部11人,移送司法機關2人,對14人進行了行政問責。
山西省監察廳副廳長劉蓉華介紹,2009年中央安排山西省擴大內需4批資金共87億元,山西省安排152項重點工程建設項目6500億元用於拉動經濟增長。
由於建設項目數量多、涉及領域廣、投資規模大,山西省監督檢查聯席會議建立健全監督網路,形成了條塊結合、上下聯動的監督檢查體系。為確保項目資金的安全有效,山西省共派出215個督察組,先後對5457個擴大內需促經濟增長項目進行了5輪監督檢查,發現並整改問題1058個,發出督察建議書447份,約談80人。
據劉蓉華通報,重點工程建設中主要存在5方面問題:有些項目審核不嚴,超規模、超標準建設;有些項目審批手續不完備;有些項目不進行招標招投,有的違規招標;部分項目不實、違規操作;個別項目截留挪用資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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