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團中央制定下發了《關於嚴格管理團的專職幹部的幾項規定》,要求全團各級專職幹部嚴格遵照執行中央《關於進一步從嚴管理幹部的意見》,同時提出以下要求:
一、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團的各級領導幹部要講黨性、講原則、講紀律,堅決貫徹執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要堅持民主集中制,健全集體議事制度,在涉及人事等重大問題上不得洩露有關醞釀、討論情況。
二、健全學習制度。團的各級領導機關要建立定期學習制度,每個月集中學習時間不得少於兩個半天,團的專職幹部圍繞《團的領導幹部學習大綱》每個月自學時間不得少於30個小時,並報告具體學習內容。
三、從簡安排接待工作。團的各級領導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走訪基層調研或工作時,下級團組織不得安排班子成員到機場、車站、高速路口接送,不懸挂和張貼橫幅、標語,不搞層層陪同,團內只安排工作餐。
四、春節等重要節日,各級團組織不得到團的領導機關拜年、走訪,集中精力抓好工作。
五、團的專職幹部不得在工作日的中午飲酒。
《規定》強調,團的各級專職幹部必須嚴格執行上述要求。今年2月1日後,如有違反,第一次將在團內通報批評,第二次將給予紀律處分。(記者李立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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