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總局通知建立紅盾護農工作聯繫點制度
關於建立紅盾護農工作聯繫點制度的通知
工商市字〔2008〕17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為貫徹落實周伯華局長提出的關於建立聯繫基層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進一步推進紅盾護農工作制度化、規範化、程式化、法治化建設,實現紅盾護農工作監管與發展、監管與服務、監管與維權、監管與執法的“四個統一”,切實增強指導基層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提高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水準,不斷開創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新局面。現就建立紅盾護農工作聯繫點制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紅盾護農聯繫點制度,是指總局在一定的時間內,採取適當的方式,與所確定的基層單位建立相對穩定的聯繫關係,深入了解基層農資市場監管實際情況,及時總結基層工作經驗,充分聽取基層意見和建議,密切與基層幹部群眾的聯繫,研究解決基層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以點帶面,科學指導基層工作,進一步深入開展紅盾護農行動。
建立和落實紅盾護農聯繫點聯繫基層制度,要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落實監管與發展、監管與服務、監管與維權、監管與執法的四個統一,帶頭轉變工作作風,強化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及時掌握基層農資市場監管情況,切實增強指導基層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提高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水準,不斷開創農資市場監管工作新局面。
建立紅盾護農聯繫點制度,總局市場規範管理司領導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聯繫點,就加強基層農資市場監管工作開展調查研究、了解掌握情況、聽取意見建議、進行具體指導。建立聯繫點制度,是加強對工商基層工作指導,推動紅盾護農行動深入開展的有效舉措。要注重發揮聯繫點工作的示範和引導作用,充分發揮聯繫點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進一步推動紅盾護農工作的深入開展。
二、聯繫的主要內容
(一)調查了解基層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總局關於農資市場監管的工作部署,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職能,開展紅盾護農行動,維護農民利益,促進糧食生産和農民增收的好做法、好經驗。
(二)調查了解基層牽頭承擔“嚴肅查處制售假冒偽劣農資坑農害農行為,促進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落實情況。
(三)調查了解基層開展紅盾護農行動取得的成效,重點是農資品質狀況、查處假冒偽劣農資坑農害農的典型案例、處理消費者農資消費投訴情況。
(四)調查了解基層創新農資市場監管機制,進一步規範執法行為、提高執法效能的長效機制。
(五)調查了解基層開展紅盾護農行動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的落實情況,聽取當地政府和農民消費者對聯繫點紅盾護農工作的評價和意見。
(六)學習基層幹部盡職盡責、忠於職守,盡心盡力、服務群眾,甘於奉獻、勇於創新,依法行政、廉潔自律等方面的好思想、好作風,進一步加強市場監管隊伍作風建設。
(七)牢固樹立關心基層、情係基層的思想,調查了解基層工作中存在的帶有普遍性和傾向性問題,聽取基層對總局紅盾護農工作的意見和建議,進一步改進工作。
三、工作要求
紅盾護農聯繫點,是總局調研和督查的重點,也是總局安排農資品質監測和資訊統計的重點。總局市場規範管理司根據工作安排每年要聽取聯繫單位工作彙報、召開座談會。紅盾護農聯繫點在每年的6月30日、11月30日前分別將紅盾護農工作情況、存在的問題和建議書面直接報送總局市場規範管理司。
四、有關事項
(一)今年4月份,總局專門研究制定了關於建立紅盾護農聯繫點的要求和原則,重點是開展紅盾護農行動措施有特色、工作有成效、制度有創新、理論有研究的農資主産區、主銷區,糧食主産區基層工商部門。在各省級工商局的報送的名單中,經研究確定了46個基層工商局為總局紅盾護農工作聯繫點(名單見附件)。
(二)總局市場規範管理司聯繫基層,要嚴格領導幹部廉政自律的有關規定,輕車簡從,不給基層增加負擔。
(三)總局市場規範管理司聯繫基層,要深入群眾,深入實際,虛心向基層幹部學習,傾聽基層幹部呼聲,及時反映基層實際情況,提高工作指導的預見性和前瞻性。
(四)總局市場規範管理司在每年底專題研究一年來聯繫基層的有關情況,總結紅盾護農工作經驗,樹立基層執法人員中的先進典型,推廣開展紅盾護農行動的經驗和做法,研究解決聯繫中發現的問題。
附件:總局紅盾護農工作聯繫點名單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二OO八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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