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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祥談父親王永慶:娶三房逼走母親 撮合自己與女秘書

2013-12-05 16:35     來源:中國企業家網     編輯:孟雅詩

  王永慶以間接方式影響幼時的王文祥

  我9歲時媽媽帶我離開臺灣去了美國。媽媽離開是因為知道爸爸有了三房。

  我媽媽是1946年嫁給爸爸的。在台塑還沒創辦之前,我爸爸做過米、磚頭、木材生意,帶過很多工人回家吃飯。我爸爸覺得,用心待人就要請人到家裏吃飯,讓自己的太太煮菜。那時候還沒有冰箱,我媽媽一天要跑三四次菜市場招呼客人,一天要煮好多份飯。他們一起創辦的台塑,辛辛苦苦熬了很多年。媽媽雖然是個家庭主婦,但她有一種特別的智慧:她特別會看人。爸爸常常帶一些生意夥伴和新任主管回家吃飯,晚上爸爸就會問媽媽的意見,覺得這些人怎麼樣,是否可靠。

  媽媽小時候家裏很窮,外公有很多小孩,因為養活不起,就把我媽媽送給別人做了養女。她十幾歲就到日本官員的家裏做秘書和管家。她對數字很敏感,很小就學會了管錢和處理家庭事務。我上小學時,媽媽一直輔導我做功課。媽媽上學不多,我大姐、大哥上小學的時候,媽媽還到外面補習,然後再教小孩子。

  因此媽媽尤其不能接受爸爸有了三房,心裏面對他非常失望。同時,她又覺得男人還是應該專心做事,倘若家裏不和,爸爸可能會更辛苦,因此媽媽毅然選擇離開。爸爸其實不希望媽媽離開,一直堅持讓她回去,但媽媽不肯。因此到美國之後,我們在生活費用方面被限制得很緊張,我們在美國買的第一套房子都是拿我大姐和二姐結婚收到的紅包做的抵押。爸爸給三姐雪紅零用錢都要報賬,但他會給我錢,而且不用報賬,他比較重男輕女。不過,他對女孩子要求比較低,對男孩子的要求就很高。

  那段時間媽媽過得很節儉、很辛苦,她懂得忍耐。她不會講英文,就只能待在家裏,出門要跟人比手劃腳。後來我們發現,家後面的一條街上住著一個臺灣家庭,那家的主人是位牧師,牧師的媽媽雖然比我媽媽大十歲,但她們成了朋友,那家人給了我們很大的幫助。

  你可能覺得我爸爸限制我們的生活費用有點不盡情理,可你要了解一點,我爸爸是一個非常節儉的人,他對自己也是這樣子,不是他特別要對我媽媽這樣。

  我那時候還小,但也覺得爸爸有別的女人是很不健康的事,很不理解他為什麼還要在外面有別的女人。可是在那個年代的臺灣,這種事情是很正常的,我爸爸生意上往來的朋友也幾乎都有幾房太太。這種情況直到上世紀80年代後才逐漸減少。

  我一直覺得爸爸和祖母是非常信任和欣賞媽媽的。爸爸賺了錢之後投資,買金塊給祖母,祖母把這些東西都給我媽媽保管。我媽媽進門之後就很照顧我祖母。媽媽離開臺灣的時候,祖母已經八十幾歲了,還三次到美國來要請媽媽回去,我媽媽仍然不肯。

  因為很早就離開臺灣,我從小的成長環境並不複雜。我媽媽是個很溫和的人,非常疼愛和關心我。我們出國後,家裏基本上只有媽媽、三姐雪紅和我三個人。因為媽媽待人熱情週到,王文淵、王文潮到臺北讀書的幾年裏,都是我媽媽照顧,我們在臺灣的親戚來美國時都是住在我們家裏。在哥哥姐姐中,我與三姐最親。我們年齡最相近,常常會在一起。我們倆都喜歡旅遊,有一次我們攢了一些錢,就帶著媽媽一起去歐洲,住那種最便宜的經濟旅店,沒有獨立衛生間,可是我們玩得很開心。

  後來雪紅回臺灣做事,1988年我也回到臺灣的工廠,媽媽才放心回到臺灣。那之後也是我們住在一起。但我媽媽的財務狀況好起來是在1991年之後,因為那時候我二姐雪齡創辦的大眾電腦上市了。後來雪紅的宏達也做起來了,媽媽的日子就又好了一些。

  媽媽是連接我們幾個兄弟姐妹情感的紐帶。她還在的時候,我們兄弟姐妹會常常聚在一起。現在我們規定一年聚兩次,一次是在媽媽的生日,我們會到爸爸媽媽合葬的墓地去祭掃,另一次是耶誕節。

  王永慶讓自己女秘書做王文祥女朋友

  其實,到了美國之後,我見爸爸的機會也不少。1983年,他在美國買下一家公司,就是我現在管理的JM公司。在這之前他常常到美國,之後來得就更加頻繁了,一年間會有很多次。我三姐也常常跟爸爸通信、寫傳真。

  爸爸只有兩個兒子,大哥文洋比我年長14歲。爸爸要求兒子們必須都到工廠基層鍛鍊,因為我們是做生産企業的,如果自己不親自下去做事,就不會懂得工人的心態,工廠的管理你不親自去摸索,你不會了解的。我大學一畢業就到工廠做了一年多的三輪班。雖然大家都知道我的身份,但爸爸嚴格地教導我,要比別人多做一些。別人上班8小時,我要工作10個小時,別人做5天半,我要做6天,甚至要幫忙打掃廁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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