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無春”不宜結婚説法荒唐
目前,在社會上流傳這樣一種説法,“2010年是‘寡婦年’‘無春年’,不宜結婚”。這種説法困擾了很多打算明年結婚的戀人。為躲“寡婦年”,很多年輕人更是扎堆在今年年底結婚。對此,天文專家指出,明年“無春”係正常曆法演變,不宜結婚説法很荒唐,適齡青年在選擇婚期時還應順其自然。
天文專家介紹説,從2010年2月14日至2011年2月2日,為農曆的“庚寅年”,俗稱“虎年”。2010年的立春在2月4日,而農曆是“己醜年”,俗稱“牛年”,所以這一年確實沒有立春節氣,但不是沒有春天,民間稱這樣的年份為“無春年”“寡婦年”,不宜結婚。
中國人認為春是繁衍的最好季節,而立春是春季的開始,所以覺得沒有立春節氣對結婚來説不好。其實,這是沒有任何道理的。
天文專家指出,目前我國民間通用兩種曆法,即西曆(陽曆)和農曆。陽曆平年有365天,閏年366天。農曆平年354天,閏年383天。陽曆一年中肯定有24個節氣,大約每半個月逢一個節氣。而農曆平年和閏年的天數相差懸殊,故閏年有25個節氣,平年有23個或24個節氣。因為立春在歲尾或歲首,所以經常出現立春節氣跑到了上一年的歲尾或跨到了下一年的歲首,這樣就出現了“兩頭無春”或“兩頭都有春”的現象。
天文專家表示,不論“無春”“雙春”還是“單春”,都只是陰曆和陽曆之間轉換時的“陰差陽錯”,與吉兇無關。有關“無春”不宜結婚的説法,更是無稽之談。
據了解,每19年中就有7個年頭是“無春年”,上一次“無春年”是在2008年。(記者 周潤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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