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央社”報道,擔任禮儀師的連姓男子,去年在女同事租屋處,裝設針孔攝影機竊錄女同事及其女室友,今天遭臺中地檢署依妨害秘密罪起訴。
起訴書指出,連男于去年10月,在同事蔣姓女子及其室友王姓女子的租屋處,將針孔攝影機藏放在旅行用沐浴組,並置放在蔣女租屋處的浴室內,由遙控器操作針孔攝影機,以錄影的方式,竊錄王女、蔣女沐浴、如廁等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連男再將竊錄檔案複製到自己的電腦和隨身硬碟。
王女事後發現遭偷拍,追問連男,連男見犯行敗露,將已清除檔案的隨身硬碟、針孔攝影機交給王女及蔣女。
王女將已清除檔案的隨身硬碟委託友人還原,才確認她與蔣女已遭竊錄並報警處理。警方持法院搜索票至連男住處搜索,並查扣連男筆記型電腦3台。
連男到案後坦承犯行,檢察官依警方查扣連男筆記型電腦,發現王女、蔣女遭竊錄畫面,依妨害秘密罪將連男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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