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廈門市政府網獲悉,《廈門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意見》出臺。今後,廈門將全面建立家庭、政府、學校盡職盡責,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體系。(3月27日廈門網)
《意見》要求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建立農村留守兒童一人一檔臺賬,動態管理,為有關部門和社會力量參與提供支援;通過黨員幹部到府家訪、駐村幹部探訪、專業社工隨訪等方式,對重點對象進行核查。這意味著“國家監護”的啟動。
近年來,為解決留守兒童問題各地採取了不少補救辦法,如選聘“童伴媽媽”、建立村級“兒童之家”、開展送溫暖活動、一對一結對子等等,但就其效果而言,總有隔靴撓癢之感。一些留守兒童存在的心理問題、自我保護意識缺乏和情感呵護缺位,甚至安全境遇等,仍難以如願。
關愛兒童,全社會都有責任,但最重要的還是父母的護佑。無論社會怎樣發達,政府的服務怎樣週到,對孩子來説,父母的作用仍然是不可替代的。留守兒童矛盾的主要方面在農民工輸入地,而不是在輸出地。抓住矛盾主要方面,問題才會迎刃而解。
讓留守兒童不再有“爸媽在哪兒”的錐心之問,無非兩種選擇,要麼父母回歸到孩子身邊,要麼孩子隨父母到打工地生活,別無良法可選。當下,不讓家長外出打工似乎不現實,因為這是城鎮化大趨勢使然。那麼,就剩下一條選擇,就是讓留守兒童不再留守。
對於城市發展來説,農民工貢獻至偉。作為農民工輸入地,理應承擔一份破解留守兒童困擾的責任。用工方為農民工提供子女跟隨學習生活條件,乃義不容辭。這就需要全面鋪開戶籍改革以消解城鄉二元壁壘,繼續拓寬留守子女跟父母到打工城市生活的路徑,讓他們享有入學、醫療等基本權利,那怕是臨時的也好。
現在,某些地方的官員遷任別處,組織上要求家屬隨遷,並探索實行官邸制予以保障。作為農民工來説,亦情同此理。比如,在農民工輸入城市建立“兒童之家”,為務工者建立“臨時之家”,讓打工的父母能夠與未成年子女一起生活。或者出臺強制性帶薪“親情假”制度,倒逼用工方督促農民工定期回家看望子女。
從輸入地想辦法,要比從輸出地尋求破解措施有可行性、實效性。據一些國際組織測算,童年的時候每投入1元錢,成年以後將有7倍的收益。農民工的需求側,為留守兒童花點錢,盡一份責任,不僅是天理所在,算國家發展的大帳也是很值得的。(台灣網網友:孤燈下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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