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來,市場監管部門收到很多的來自老年群體的消費投訴。絕大多數投訴的老人是因為在商家或推銷員的“親情攻勢”下購買了少則數百元,多則數萬元的“保健産品”,事後冷靜下來又深覺後悔,但悔之晚矣。這些保健産品有藥品、有機器,五花八門,但是推銷者往往都千遍一律的使用一種手法:“親情攻勢”,攻擊點是當代大多數老人普遍存在的弱點——孤獨。
人口老齡化和適齡勞動人口流動性強兩大基本國情的作用下,中國空巢老人這個群體正在逐年的壯大。老人退休以後,子女在外工作,老人往往就容易逐步與社會脫節,賦閒在家産生孤獨感。不良推銷員甚至不法份子往往會抓住這樣的機會施展“親情攻勢”——他們往往以服務老人為由,以各種方式接觸老人,然後對老人以“爸媽”稱之,以“父母”待之,他們陪伴老人的時間是老人在外工作的子女們的好幾倍。他們一旦獲得老人信任後便向老人推銷他們的“保健産品”,有些是天價保健器械,有些是賣給老人多得可以當飯吃的保健藥品,甚至有不法分子直接銷售不合格保健産品。
當老人覺得上當受騙時,這些推銷員往往銷聲匿跡或者聲稱老人是自願購買。然而,對待不良推銷行為甚至欺詐老人的行為,即使執法部門一再嚴厲的打擊,都是治標不治本的,只能發生一起打擊一起。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必須在商品存在事實缺陷、經營者存在違規經營事實的情況才能予以打擊,然而很多“親情攻勢”的推銷人員是合法經營,有案例是:老人一次性購買十幾年才能吃完的保健藥品。面對這些明顯合法卻不合情的案例,執法人員也只能予以調解。
大多數騙老人都會對執法人員説同一句話:“他(推銷者)對我比我兒子對我還好,我想他不會騙我。”面對空巢老人親情缺失的現實,要防範老人遭受“親情攻勢”應對合法不合情的推銷甚至非法推銷、消費欺詐,子女應當起到主力軍的作用。與其簡單告訴父母要提高防範意識,責備父母輕信外人,還不如推掉無關緊要的應酬多回家陪陪老人,多給家裏打打電話,消除老人的孤獨感,老人不需要情感寄託,“親情攻勢”就沒有施展的空間。同時,當老人遭遇消費陷阱之後,也不要過多抱怨,而是多安慰,多反思,及時陪同老人前往相關管理部門維權或報案。(台灣網網友:羅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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