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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揪出“倒賣遊客”背後的孫二娘

2016年04月01日 16:27:00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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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遊客為幾乎陷入貧血狀態的韓國國內服務業注入了新鮮血液。然而,在這樣的“中國遊客業界”,最近正在發生一種奇怪現象。韓國一家旅遊公司從哈爾濱一家旅行社接到了20名團體遊客。為此,韓國旅遊公司向中國方面支付了每名遊客300元人民幣的介紹費用,相當於花錢從中國旅行社的手裏購買遊客。(3月30日《參考消息》)

  國內旅遊公司,將遊客倒賣給韓國旅遊公司,這樣的事情其實並不稀奇。不僅在韓國遊裏有這樣的事情,到其他國家的出遊市場裏,也出現了類似的情況,即使在國內的旅遊市場,也還是有諸多倒賣遊客現象的。這種現象的出現,其實是國內旅遊市場亂象的冰山一角。在這種倒賣遊客的行為裏,其實有著一個個開黑店的孫二娘。表面上看,這些旅遊公司資質齊全,實際上卻已經淪為了事實上的旅遊黑店,因為他們的行為就是黑手段。

  監管不力就是孫二娘。所有旅遊公司都是有監管部門的。對於旅遊公司的監管,目前流於了“發個本本,收點費用”的層面。倒賣遊客的囂張何嘗不是監管不力造成的?既然監管部門有審批旅遊公司的職能,既然有收取費用的事實,就應該盡到監管的義務。旅遊公司出了事情,其實就是監管部門出了事情。如何監管旅遊公司?監管部門不能成為擺設,甚至成了同流合污的孫二娘。

  地方保護就是孫二娘。其實,對於國內旅遊公司倒賣遊客的行為,地方政府未必不知道。可是,為了地方利益,看在旅遊公司帶來的稅收好處,地方政府往往也是故意閉上眼睛的,只要不是太出格,就任由他們去了。這種現象不僅體現在國外旅遊上,而且體現在國內旅遊上。一些旅行社也會把遊客倒賣給其他城市的旅行社,收取人頭費就萬事大吉了。試問,當這些遊客被倒賣的時候,購買遊客方的利益何來?也只有讓遊客成為待宰的羔羊了。

  法律放縱就是孫二娘。對於旅遊行業來説,其實我們不缺少法律法規,也不是法律法規不夠健全,而是法律法規成為了擺設而已。最近這幾年涉及旅遊亂象的新聞事件很多很多,可是也僅僅是個案的查處。形成輿論熱點了,才有人關注。沒有形成輿論熱點也就那麼回事了。即使,形成輿論熱點之後,又有多少非法的旅遊公司被真正消滅了?就像北京的非法一日遊一樣,這種騙人的現象由來已久,可是至今依然“笑傲法律”。

  貪圖騙子就是孫二娘。仔細想想,這些遊客也不是沒有問題。報道顯示,到韓國旅遊,每個人只收取了900元人民幣,這個價格甚至還不夠往返的飛機票。那麼,遊客為何還如此任性?到了韓國不被宰才怪。很多時候,不是騙子太高明,而是我們心甘情願的跳進了旅遊的陷阱裏。900元在國內旅遊都不夠,何況跨國旅遊?當很多旅遊公司的“北京遊”收費才是200元,卻報名者人山人海的時候,我們自己就成了害自己的孫二娘了。(台灣網網友:郭元鵬)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責任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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