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政協委員、華南理工大學食品科學與工程系主任李汴生近日提交了一份提案指出:目前媒體對食品安全的一些報道過於偏頗和誇大,誇大食品危害,使相關行業形象受損,加劇了公眾的恐慌和社會質疑,容易激化社會矛盾,帶來社會負面效應。他建議,媒體或管理部門應設立食品專家監審,今後涉及食品安全的報道應通過監審的審核。
顯然,李教授是要掌握關於食品安全的話語權。的確,他具有深厚的專業背景,比普通民眾對於食品安全更有發言權。但近年來經歷了很多事情,讓我們明白,對於專家而言,除了專業知識,還有一個立場問題在,要不怎麼會有“自行車的污染比汽車大”一類的專家言論橫空出世呢?
在中國的傳統文化中,講究“師出有名”,做事總喜歡一個好的名義,否則就“名不正而言不順”。李教授這個提案,似乎站在一個很公正、很宏大的立場上來講話,處處擔心的是社會矛盾、社會負面效應,考慮的是社會利益。但細究起來,卻有些不靠譜。不妨心理陰暗地揣測一下,李教授是食品行業中人,他的意見,是在考慮社會整體利益,還是更多地考慮行業利益?
既然談到社會效應,我們倒是可以探討一下。近年來媒體對於食品安全的“偏頗和誇大”的報道,到底造成了什麼樣社會效應?如果沒有這些“偏頗和誇大”的報道,又會造成什麼樣的社會效應?
我不否認,每次關於食品安全問題的新聞一齣街,總會帶來一些社會的不平靜,非要説成是“恐慌”也可以。但這些所謂的恐慌有沒有對社會造成實質性的危害呢?其實大家都清楚,“恐慌”只造成了兩種後果,其一是提高了大家對於食品安全的警惕性,增加了自我防範的意識。其二呢,更多的是無可奈何,逆來順受,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所以這兩種後果,談不上對社會造成什麼危害。反倒是有限地增加了一點兒社會總福利,畢竟人們有了那麼一點兒防範意識了嘛!相反,真正受到媒體“偏頗和誇大”報道損害的,是食品行業及其相關從業人員局部的、短期的利益。但如果局部和短期的利益跟社會整體、長遠的利益相抵觸,那損害就損害了吧。
另外我還想跟李教授較一下真,李教授説媒體關於食品安全的報道往往是“偏頗和誇大”,報道應該講科學,講證據。問題是媒體報道的,絕大部分都來自官方權威部門,最低限度也是來自海外權威的研究或者檢測,否則,媒體和公眾怎麼能夠懂得“蘇丹紅”、“三聚氰胺”這些深奧的專業術語呢?媒體的報道大都是講科學、講證據,有權威渠道的,説這些報道“偏頗和誇大”倒是真的有點偏頗與誇大。當然,我不否認存在少數不真實的報道,但有很多渠道可以對不實報道進行糾正,比如通過司法渠道,但奇怪的是,似乎很少有當事的企業和個人跟媒體打官司。
近日全國很多地區霧霾橫行,大家都有點“恐慌”。其實這種天氣不是今年才有的事情,但以前天氣預報不報道PM2.5值,大家就都不恐慌,身體卻日復一日地受到損害。現在恐慌了,多少給有關部門一些壓力,也就多少有一點兒改善的希望。關於食品安全的報道,也是這個理兒。因此,關於食品安全的話語權,還是掌握在媒體和公眾手中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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