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亡實存駐京辦,換個名稱接著幹,職能半點不轉變,敢和中央玩變臉。”這是網上的一首打油詩。昨天,新華社消息説,日前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他們將組織開展抽查,重點檢查已撤銷的駐京辦事機構以各種名義和形式,在北京新設辦事機構或者以駐京辦事機構的名義繼續開展活動等問題,堅決杜絕以變換名稱、轉移駐地等形式變相保留駐京辦事機構現象。
駐京辦是幹啥的?一是花錢搞項目,亦可概括為“跑部錢進”;二是協助地方政府維穩——攔截陳情群眾。前些日子,河南省洛陽市洛龍區駐京辦人員幹了一件全國有影響的大事,雇人遣送幾個訪民,誤將進京遊玩的小夥子趙志斐也當成訪民,打傷致昏迷後拋在路邊……
這兩件事都不得民心,敗壞社會風氣,干擾社會秩序。去年,國家有關部門出臺相關清理規定,明確撤銷一些不符合條件的駐京辦。11月9日,國管局向社會公佈了被撤銷的625家駐京辦事機構名單。
國家明令不得設置駐京辦,可此令卻執行得不咋的。一些地方名義上撤銷駐京辦,實際上是人員不撤,事兒不變,只不過改一個名稱——“換馬甲”而已,有的叫“商務代表處”,有的叫“駐京企業家聯誼會”,還有的乾脆就叫“駐京值班人員”。
有專家支招,要遏制駐京辦在首都“興風作浪”,必須嚴厲處罰違規者,提高駐京辦違規存在的成本,會起到一定的威懾作用,但可能只是一時的,很難形成長效機制。對一個縣委書記來説,沒有政績,就是風險,影響仕途。駐京辦雖然也會帶來風險,但此風險從現在情勢看,可以忽略不計,駐京辦若能跑部委要到幾個大項目,這就是政績,這風險值得冒。
駐京辦的變相存在,根子在上頭。中央各部委除了預算資金外,還有一筆中央轉移支付款項。這些“大錢”在握的部委,正是駐京辦重點“公關”對象,是利益輸送鏈的起點。如能切斷利益輸送鏈,駐京辦就失去了“公關”對象。利益鏈怎麼“切”?應該將中央政府各部門的資源分配與項目審批的標準和程式完全公開透明,地方各級部門不需要額外支付成本就可以平等地獲取相關資訊,跑項目、跑資金、跑計劃、跑審批這樣制度外之“跑”就會絕跡,久而久之,以“跑”為業的駐京辦恐怕就“名亡實也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