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于2007年撤銷的四川某縣駐京辦主任稱,將繼續留在北京,若有人來查,就稱是“在北京長期出差的縣城幹部”。據悉,眾多縣駐京辦主任都並未撤離,已轉入地下。撤辦文件出來以後,一些社會學者估計了駐京辦的數量,在京財産和每年消耗累計起來的錢數金額。實際上那些沒有登記的駐京辦無法統計,無法統計就無法管理(8月24日《南方日報》)。
今年一月份,有關主管部門出臺了“撤銷各地政府駐京辦事機構”的紅頭文件,責令北京近萬家駐京辦在未來的6個月內撤銷完畢。之後,迫於形勢壓力,撤銷範圍縮小到“縣區一級駐京辦”。畢竟,一刀切式的改革,往往弊病叢生,凡事都要循序漸進。不料,6個月之後,我們見到了一個不怎麼令人滿意的結果——眾多縣駐京辦主任大都未撤離,已轉入地下進行“潛伏”。
對駐京辦進行改革和撤銷的聲音,早就有了。2009年4月,某駐京辦因為花66萬餘元買到777瓶假茅臺酒,就凸顯出了駐京辦體制的弊病;2009年初,某市決議撤銷駐京辦,但在接受媒體採訪時還説“此事比較敏感”,著實雷倒了期盼改革聲音的眾多看客。不過,這兩起事件引發了對駐京辦的社會大討論,許多人堅信,駐京辦因其腐敗叢生、內幕太多等問題,必然會退出歷史舞臺。
其實,許多地方政府對駐京辦早已是不堪重負。資料顯示,一個駐京辦每年的經費最少100萬元。花費雖大,但因為每個地方都有駐京辦,自己若是沒有,就可能連僅有的蛋糕渣也撿不到了。
各地方為了通過“跑部錢進”得到一個項目,自然不會考慮什麼成本問題。即便如此,對於許多“京城無人”的地方政府而言,本來“跑部”都不一定“錢進”,如果不“跑部”,則根本就沒希望,看著別地兒拿到手的投資計劃、項目拔款,也只能有眼饞的份了。
駐京辦是我國計劃經濟模式下的一顆“毒瘤”。在那個資源嚴重短缺的計劃經濟時代,倘若“京城無人”,抑或是缺少送禮打點,資源就不可能平均分配到自己的那片轄區內。凡事都講究“事在人為”,於是駐京辦便應運而生。在強調“市場回饋”、“投資回報”的今天,這種在官場中用慣了的“優良傳統”當然也就被繼承下來了。
可以説,駐京辦代表著一種文化、一種思維,它有很深的根植土壤以及成長氣候,只要這種土壤和氣候存在,駐京辦就不會隨著一紙政令而消失。
“南橘北枳”的故事表徵著氣候與土壤的重要性。本來就有“掮客政治”存在的肥沃土壤和氣候,卻非得不顧自然規律將之撤銷掉,結果也只能是現在這樣——各縣級駐京辦在名義上是撤銷了,但也僅僅是名義上,他們的工作人員選擇了“潛伏”。
我們看到從地上轉入地下的各類駐京辦,是否真正合理?真正有存在的必要?地方政府應該好好思考一下。相關部門也應該思考,畢竟,多如牛毛的駐京辦背後,站著的不是政府就是企業,不是為名來,就是為利往。
撤銷駐京辦,要從根源上入手。破除“掮客政治”與“跑部錢進”的現實,加強對京城各部門的權力監督。利用市場手段進行資源的有效調配,是唯一可行的方式。不然,今日割了縣級駐京辦這茬韭菜,明日再割市級的,水土一滋潤,就又會“春風吹又生”,只不過,門頭上少了塊牌子而已。(王傳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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