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下午,海航執飛寧波至北京的兩次航班均“被迫”延誤,本應後起飛的航班卻因一位“重量級領導”的登機而未按“先來後到”的原則提前起飛了。遭遇航班延誤的網友憤而將當天經過公佈在網路論壇上,稱寧波機場讓領導先“飛”,直指遭遇“領導特權”。(5月13日《雲南資訊報》)
遇到火災的時候,讓領導先走;路上堵車的時候,讓領導先行;空中“堵塞”,又是領導橫插一腳,讓領導先飛……看來無論是上天還是入地,出門遇到領導,都是一件很悲催的事情。
按照航空公司給出的解釋,重量級領導的公務比較重要,亟需赴京,那麼整整一飛機的乘客的事情就不重要嗎?乘客中也可能趕著去談判,或者家中有老母病危,這些事情難道都不重要嗎?退一萬步講,即使這些事情都沒有,這位先飛一會兒的領導也不能破壞既有的航空秩序。
市場經濟下,任何人到航空公司買票,都是消費者,不存在三六九等。上飛機要買票,登機要遵守先來後到的原則,天經地義。除非遇到突發重大事件,否則誰也不能搞特殊。作為消費者,如果對航空公司服務不滿意可以投訴,要求航空公司非要先走先飛,這就屬於搞特權、破壞航空公司的既定經營秩序。
秩序的建立,是一個社會運作良好的根本。那些擁有特權者,卻總是無視秩序的存在,並且公然把破壞秩序當成一種身份與地位的象徵。生活中,領導的特權魅影可以説是無處不在,小到吃菜有基地供應、買酒有特供,大到出門有公車、買房有內部價……估計這個可以先飛一會兒的領導,機票也可以報銷。怨不得五道杠黃藝博的老爸,不無感慨地説,普通老百姓,誰不想陞官發財?
其實,領導最主要的任務是替納稅人服務。可既然是服務者,領導們為何又總是淩駕於被服務者的頭上作威作福呢?究其根本,還在於沒有過硬的制度去監管領導們的特權。司法不彰,行政權力過大,使得航空公司對領導們的特權要求也不敢説不。試想一下,航空公司敢拒絕這位“重要人物”的要求嗎?(陳小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