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本賺吆喝。”這是一句老話,諷刺那些吃力不討好的人和事。現在,一些地方政府搞的城管和保安,有些人幹的事情還不如“賠本賺吆喝”,而是“賠本賺挨罵”。
湖南臨武城管涉嫌打死瓜農,地方政府在驗屍報告沒有出來的情況下,匆匆忙忙賠償死者家屬89.7萬元。政府用稅收養了一批城管,城管每天出去罰款,一次罰100元,有的還不開發票,凡是交過罰款的瓜農,沒有一個不罵政府的,嘴上不罵心裏也罵。100元罰款,那是多少個西瓜白種了?看過電影《小兵張嘎》的人都記得,瓜農在農村道邊擺個瓜攤,胖翻譯官白吃西瓜,瓜農要錢,張口就罵:“老子在城裏下館子都不給錢,吃你個破西瓜還要錢?”白吃一個西瓜,瓜農都心疼,城管罰100元,沒收好幾個西瓜,能沒有氣?
不平則鳴。毛澤東在階級鬥爭年代把這句成語提升為“哪有壓迫,哪就有反抗”,賦予了革命意義。城管罰款不給收據、砸瓜攤、打瓜農這些行為,也許算不上“壓迫”,但也説不上“和諧”,比胖翻譯官的行為好不到哪去。瓜農死了,搞出一條人命,激起無數人的公憤,政府賠上89.7萬元,可謂是一次大大的“賠本賺挨罵”。100元、100元的罰款,罰多少次才能罰出89.7萬元,其中還有沒進入政府兜裏的罰款,估計得罰1萬次,一筆賠出去了。假設每次罰款挨1次罵,挨了1萬次罵,死了人1次賠出去又挨了更多的罵,這是何苦呢?無論算經濟賬,還是政治賬,我都覺得太不值得。
昨天讀報,看到報道稱殘疾男子冀中星曾獲得東莞公安的10萬元賠償,據説與其遭到治安員毆打有關。根據東莞公安局的數據,該市約有各類治安人員15萬人,其中由公安機關直接招聘和管理使用的僅有12642人,還不到整個治安員隊伍的10%,更多治安員由村鎮、社區招聘和管理,“幹著警察的活,拿著打工仔的錢。”治安員肯定為政府做了一些事情,但這15萬治安人員又幫著警察生出來多少事,為政府賺來多少罵,解決這15萬治安人員自身的治安問題花費了多少錢,大概沒有人統計過。冀中星算是治安人員給東莞警方生出來的一個事情吧,事情鬧大了,跑到首都機場搞爆炸,地方政府官員恐怕不僅僅是“賠本賺挨罵”,搞不好還要丟官。
中國人有一個毛病,不管是講歷史,還是談現實,喜歡就事論事,不喜歡追根溯源。比如,你説人家把你家祖墳挖了,這讓誰聽了都確實生氣。但怎麼不説你把人家老爹槍斃了在先?任何事情都有因果關係。只講果不講因,不是傻子就是騙子。不從因上去解決問題,一萬年也解決不了問題。
現在一些地方的治安,就是出現問題增加人員、多給經費。這些治安人員增加越多,自身帶來的治安問題也相應越多,於是乎繼續增加人員,加大投資。資金來自於稅收,只好增加百姓負擔。一方面是百姓負擔加重,另一方面是找百姓麻煩的人、欺壓百姓的人也更多了,百姓裏面神經堅強的忍著,湊合活著;忍不住的就變成“精神病”,不是殺人,就是搞爆炸。要走出“賠本賺挨罵”的死迴圈,必須多從因上解決問題,舍此別無他途。(蘇文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