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接待禁魚翅,有報道稱國務院將在3年內發文,而今已有地方先行了。消息稱,溫州出臺一系列禁令:禁止午餐飲酒,禁止同城接待,禁止經費超支等。其中就把“野生黃魚、鮑魚、魚翅、遼參及其他高檔菜肴”列為“不得食用”,對“茅臺、五糧液等高檔酒、各類進口酒以及高檔香煙”要求“不得提供”。
實事求是講,一縣一市對公務接待提出若干禁令容易,從國家層面作出規約相對較難。但真要做起來,出臺相關禁令並非邁不過去的火焰山。這裡想説的是,即使現在出臺禁令,也只是在枝節上做文章,治標不治本。
針對公務接待禁魚翅的消息,有人關注的是,3年太久,只爭朝夕;有人關注的是禁令的種類。禁了魚翅,“鮑魚可倒楣了”,有網友就這樣調侃。再把鮑魚禁了,熊掌、燕窩仍然可以吃。即使把現有高檔菜品都禁了,也會找到其他新鮮的貴重菜肴。在一些人眼裏,反正有公款支撐,什麼東西稀奇做來吃就是了。
公務接待禁魚翅的實質是禁公款高消費,若不抓住這個核心,把禁止的項目列得再全又有多大作用?照樣有漏洞可鑽。不管住公款吃喝的標準,只管具體吃什麼,是不是有點本末倒置?
在溫州的有關公務接待禁令中,引人關注的正是“工作餐每人每頓不超過60元”的規定。公務接待圍繞每人每餐的費用標準做文章,才是正解,才是釜底抽薪之舉。把錢管住了,什麼魚翅、拉菲、蟲草,全都管住了,可謂一了百了。原因很簡單,用公款他吃不起,超出部分得自掏腰包。
一些發達國家公務接待常常是“面有菜色”和“面有難色”,原因就是管住了錢,不能超標準,稍貴點的東西是吃不起的。如果公務接待上不封頂,卻只封住魚翅、茅臺之類的具體項目,顯然是使錯了力道,每年鉅額的公款吃喝費用就很難降下來。
公務接待標準具體怎麼封頂可以研究,比如設定三四檔,每餐每人50元、100元,出臺後就成為一個簡單明瞭的標準紅線。在這條硬杠杠下,溫州禁令的一些具體條文就很有借鑒意義,比如“公務接待實行總額控制”“嚴格控制陪同人數,陪餐人員不超過客人人數”“公務接待情況逐月在內網公示”等。既有具體細則以規約,又有資訊公開以監督,公款吃喝這張嘴就張不了那麼大了。
公務接待事關政府形象與公信,不能再在公款吃喝上丟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