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全國人大代表丁立國聯合30多位人大代表提出建議,要求禁止公務和官方宴請消費魚翅。7月2日,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政策法規司相關負責人表示,已正式發函給丁立國,並表示有望在三年內發文規定公務接待不得食用魚翅(7月3日華龍網)。
剛看到這則新聞的標題時,還以為此次禁止公務接待吃魚翅與治理公款吃喝有關。眾所週知,魚翅實際上就是用鯊魚的鰭骨加工而成的一種海産珍品,是中國古代的八珍之一。由於魚翅的價格非常昂貴,吃魚翅自古便是有錢人的專利,甚至成為一種身份的象徵。所以,在吃喝風盛行、公務招待費用居高不下、老百姓對此極為不滿的今天,像禁喝茅臺等高檔酒那樣,叫停公款吃魚翅等奢侈消費行為,實在是理所當然之事。
然而細讀新聞,不禁大失所望。原來此次明確公務接待禁吃魚翅,並不是針對公款吃喝的,而是迫於環境保護者的強烈呼籲,是為了保護鯊魚物種和海洋生態的平衡。換句話説,如果海中鯊魚取之不盡,海洋生態環境不因吃魚翅而受到破壞,那麼,這魚翅的價格就算再昂貴,恐怕也將照吃不誤的。
不過,失望之中也有高興,畢竟不久的將來,這“燒錢”的魚翅將會從公務招待的餐桌上永遠消失,這將會為納稅人省下許多血汗錢。所以,面對環保衛士們的“歪打正著”,我們還是要為之鼓掌的。
但期待之中,我們仍想問:公務接待禁吃魚翅為何要等三年?既然丁立國等人的建議有理,既然保護鯊魚資源、維護海洋生態平衡迫在眉睫,為什麼就不能立即禁吃魚翅呢?在我們看來,只要相關部門下一條禁令,便能把魚翅趕下公務桌,為什麼不這樣做呢?是為了照顧某些食客的肚子,給其一個寬限期,讓某些人再多吃幾頓,還是叫停吃魚翅這樣的事也阻力重重?如果有阻力,那阻力又是來自何方呢?是相關企業,還是什麼人?
看來,相關部門有必要就“三年內發文規定公務接待不得食用魚翅”作出解釋,告訴公眾為什麼不先“立刻禁止”,然後再走法律程式,完善相關規定。否則,我們心中會很憋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