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維權不能“為追雞而殺牛”

時間:2012-03-15 10:17   來源:新華網

  中國消費者協會副會長劉俊海12日接受記者專訪時説,“消費者面臨的最大問題,就是維權比較困難,維權成本高,有的時候為‘追回一隻雞,得殺掉一頭牛’”。(3月14日《大眾日報》)

  劉俊海副會長的這番話,並不誇張。據一項調查結果顯示,有相當一部分消費者在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通常選擇“默默忍受”,而主要原因就在於維權的成本太高。

  消費者有時也不是不想維權,但總是迫於無奈。據媒體報道,有消費者購買9元潔面乳受騙後,打官司歷時三個多月,為了18元賠償結果付出了3000多元的交通費和誤工費等損失,最後還未得到法院的支援。試問,這樣的維權你承受得起嗎?

  此外,在維權過程中消費者有時還面臨取證難、投訴難、查處難、訴訟難、賠償難等諸多問題。可以説,維權成本過高,已經成為消費者“不能承受之重”。

  給廣大消費者創造一個公平、和諧的消費環境,不僅事關消費者的權益保護,更事關經濟社會的長遠發展。那麼,消費者維權如何才能走出“追回一隻雞,得殺掉一頭牛”的困境呢?

  以筆者之見,需要從兩個方面入手。首先,必須切實減輕消費者維權的成本負擔。“誰主張,誰舉證”,這對於消費者來説,實在太難了。政府部門應堅持便民、利民、公益、服務的原則,儘量降低甚至免除消費者維權所需的鑒定費用,或者規定由商家承擔相關鑒定費用;要儘量縮短消費者維權的流程,簡化程式,降低消費者維權的時間和人力成本。

  其次,必須切實提高消費侵權的賠償額度。目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行的是雙倍賠償原則,這顯然遠遠不夠。據中國消費者協會統計,中國消費者維權獲勝後,目前每案得到的賠償金平均為700多元人民幣,而美國平均每案消費者獲賠35萬美元,是中國每件賠償額的3700多倍。“儘管國情不同,但中國賠償額度明顯偏低”,因此有必要借鑒《食品安全法》“損一賠十”的做法,一方面使假造者得到足夠的教訓,另一方面使消費者能獲得高於所付出的維權成本的賠償,提高消費者維權的積極性。(孫瑞灼)

編輯:樊玉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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