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黑名單”對公眾不能“躲貓貓”

時間:2011-07-27 14:45   來源:羊城晚報

  近日,在成都召開的全國質檢系統工作會議上,質檢總局提出將推進品質失信懲戒機制建設,完善品質信用資訊記錄和“黑名單”制度,爭取在年底前完成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生産企業的品質信用檔案建設。據介紹,質檢部門已對82387家企業建立了食品安全信用檔案。(7月23日新華網)

  評價一項制度是否必要,關鍵看其能夠發揮多大的作用。在或褒或貶“黑名單”制度之前,我們不妨先看看,質檢部門已對82387家企業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檔案的做法,究竟發揮了怎樣作用?可以肯定,這個所謂“食品安全信用檔案”,是一個監管部門內部掌握的數據資訊庫,因為普通人無法一睹這個資訊系統的“芳容”,當然更無從得到自己想要的食品安全資訊。

  更吊詭的是,人們看到,很多的食品安全問題,並不是在質檢部門的嚴格檢查之下,其不誠信行為被記入食品安全信用檔案,甚至被列入“黑名單”,再由質檢部門通過媒體向公眾通報。恰恰相反,不少企業存在的食品安全問題,都是媒體在消費者的舉報或者知情人的爆料之下,通過“跟蹤調查”,發現了存在的問題,隨後質檢部門根據這些資訊,對問題企業進行查處,甚至還“順帶”發現了許多比媒體曝光更嚴重的問題。

  如果食品安全信用檔案的相關資訊是靠這種方式來錄入,那麼對消費者來説,這樣的檔案幾乎沒有任何價值,因為根本用不著質檢部門建立檔案或者列出“黑名單”,消費者早已根據媒體的曝光將其列入了“黑名單”。事實上,消費者期待的是,質檢部門的信用檔案能夠起到防患于未然的功效,即在企業生産的食品出現或者可能出現安全問題時,監管部門就能及時發佈相關資訊,而不是食品安全問題早已存在多時,甚至産生嚴重安全問題才對其“科以重罰”。

  所以説,消費者需要的不是一個“秘而不宣”的食品安全信用檔案,而是作為監管者能夠對食品安全進行常態化的及時監管。從這個意義上講,公眾是需要食品安全信用檔案的,但這需建立在檔案資訊系統完全對外公開,公眾能適時查詢到某家生産食品的企業是否誠信的基礎上。進一步講,一旦出現食品安全信用檔案記錄的信用情況,與公眾得知的實際情況並不相符時,公眾有權對負有失察之責的質檢部門進行問責。

  從目前情況看,這樣的要求對於質檢部門來説,簡直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所以我們只看到有這樣的檔案系統,而且年底基本上就要實現全覆蓋了,可你我卻一點都沒有感受到它的作用,也沒有因此變得更有安全感。這樣看來,所謂食品安全信用檔案,更像是質檢部門的一個華而不實的“政績工程”,而不是公眾所需要的“民生工程”。而事實上,質檢部門真正承擔起自己的監管職責,加強日常的監管,本身就是最大的“民生工程”。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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