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筆者到廣東出差,主人在席間招待時熱情地説:“這些肉製品都來自我們自有生産基地餵養的家畜,大家放心吃,肯定沒問題。”眾人不禁一樂,隨即紛紛感慨:現在要想吃到綠色健康的食品,好像越來越難了。
從饅頭到豬肉,從水果到飲料……食品安全事件頻頻曝光,餘音不絕,似乎端上餐桌的食品都有可能存在某種問題,讓人不敢放心地吃,更談不上快樂地吃。按理説,一旦食品安全出現問題,必然引起眾怒,但一些企業為什麼就敢冒天下之大不韙、屢屢觸碰公眾利益的底線呢?
有人説是企業道德滑坡嚴重。確實,任何一個社會都必須構築起碼的道德底線,比如至少不能在入口的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質。如果人人都能守住這些底線,不會為了金錢或者其他利益去碰線、過線,“健美豬”、“皮革奶”等事件就難以滋生。
但一味要求企業講誠信,遠遠不夠。企業永遠是逐利的,在監管不到位的情況下,企業的誠信往往很脆弱。很多事實證明,監管缺失是釀成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主因。一些地方政府和行政機關玩忽職守,怠于履行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和凈化食品市場秩序的職責,導致一些唯利是圖的食品生産經營者有恃無恐,食品安全事故時有發生,社會影響極其惡劣。
強力監管呼喚強力手段。目前,食品安全領域的違法犯罪成本太低,給不法分子心理上造成太多僥倖。例如添加了瘦肉精的“健美豬”,消費者一般最多也就買上幾斤,總價不過幾十元,即便10倍賠償也就幾百元。這點錢,如何補償消費者因此可能患病、進而就醫的花銷?這點錢,商家又怎麼會看得上眼、心生畏懼?
實際上,食品安全問題並非中國獨有。很多國家在發展到一定階段時,出現了類似的問題,大多經過法律完善、制度建設才得以解決。這其中,實行“懲罰性賠償” 制度是一個可以借鑒的良方。在一些發達國家,只要是在食品中人為添加了有毒有害的非食品添加劑、危害到人體健康,一旦舉報被證實,將面臨刑罰和經濟處罰雙重懲處,不僅要被判刑入獄,更會被罰得傾家蕩産、毫無退路。
對製造食品安全問題的企業,罰得狠,才會長記性;罰得輕,無異於縱容。懲罰性賠償看似會重創個別企業,卻可以換來整個行業的警醒和自律。如此重典治亂,讓不法分子付出高昂代價,才能真正起到震懾作用,使更多生産過類似“健美豬”等問題食品的企業不敢再輕舉妄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