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期待與未知的複雜心態中,有必要提醒,對不動産統一登記不宜過度解讀甚至“庸俗化解讀”。在這種期待與未知的複雜心態中,有必要提醒,對不動産統一登記不宜過度解讀甚至“庸俗化解讀”。
在期待與未知的複雜心態中,有必要提醒,對不動産統一登記不宜過度解讀甚至“庸俗化解讀”。不動産統一登記的關鍵難點在技術,更在決心。
前天,國土資源部副部長徐德明在2014年全國國土資源工作會上透露,今年將出臺《不動産統一登記條例》,建立不動産統一登記資訊平臺,加快組建“不動産登記局”。這一消息引起廣泛關注和猜測。而早在2007年《物權法》就提出不動産實行統一登記制度,去年底李克強總理主持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便決定“整合不動産登記職責、建立不動産統一登記制度”。“不動産統一登記”到底是個什麼東西?用意何在?對這一新事物一時間眾説紛紜。
概括而論,其主要內容包括:將分散在多個部門的不動産登記職責整合由一個部門承擔;消除“資訊孤島”,建立不動産登記資訊管理基礎平臺;推動建立不動産登記資訊依法公開查詢系統。
在這種制度設計框架下,我們可以大致推測其政策用意、暢想它的未來效能。首先,理順管理頭緒,消除資訊盲區。目前,一方面我國不動産登記長期分散在不同的行業主管部門,造成了資訊的割裂;另一方面不動産登記機構遠未實現全國聯網,甚至在一些發達地區,同一行政區內部都做不到完全互聯互通,更有甚之,有些地區的住房資訊還是紙質檔案。在這種數據掣肘之下,遑論地方樓市調控、監管的科學決策和精準執行。這也是為什麼《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將統一不動産登記作為“基礎性制度建設”工作。第二,更好地保障公民的物權。我們知道,資訊如果支離破碎,則容易産生資訊共用不暢而導致的權利缺失。而以“一件事由一個部門管理”為原則建立一個統一的資訊平臺,有利於保障物權。
第三,以統一的資訊平臺為其他方面提供“大數據”支撐功能。比如公眾最關心的反腐和房産稅,都可算基於這種不動産統一登記的“上層建築”。就反腐而言,“房叔”、“房姐”之所以長期“潛伏”,正在於過去相當長時間裏房産資訊的碎片化,不能便捷、完整地反映官員的房産狀況,從而給了一些官員上下其手、精心鑽營的各種漏洞。將他們納入一個統一平臺,理論上有助於減少貓膩。而就房産稅而言,作為一種趨勢已勢在必行,但如何確保制度設計和執行上的公平與科學,仍存爭議。很顯然,統一登記不動産、掌握納稅人在全國持有的各種不動産資訊,是一個基礎性的先決條件。
在這種期待與未知的複雜心態中,有必要提醒,對不動産統一登記不宜過度解讀甚至“庸俗化解讀”。在一些人看來,一登記,立竿見影就會産生諸多驚人成效,比如“公眾可輕鬆查到名人、富人和官員的房産及交易情況”,或者“房價馬上會跌”,或者“官員中會出現一波房産拋售潮”……清醒地看,這種直接畫等號的做法,因果關聯過於簡單,即使不算有意誤導,至少也是過於樂觀。必須看到,此前“不動産資訊公開化”已經歷6年求索之路,然而至今效果不彰、陷入停滯,便值得反思。
其實,不動産統一登記的關鍵難點在技術,更在決心。其一,被土地財政和樓市綁架的地方政府、房産來源“灰色”的個人、一人多房的炒房客等,都可能成為推進不動産統一登記的阻力。其二,我國在房改之後未再進行房産普查,各地除商品房外還存在名目繁多的保障房、自建房等大量可能尚未錄入住房資訊系統的房産類型,這些“歷史遺留問題”也是一大考驗。其三,陜西“房姐”也好,山西“房媳”也罷,都是利用假戶口、假身份證大肆非法買樓,將來建立了全國統一的不動産登記網路後,用假身份買房對於監管仍可能是一個巨大挑戰。其四,很多貪官的房産並不是在自己名下,而是挂在親戚甚至朋友名下。統一登記能奈他們幾何,也是一個必須直面的難題。(徐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