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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醫院改革莫以減輕財政負擔為目的

2016年03月15日 13:58:00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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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立醫院改革並不只是改醫院,是政府職能改變,更是整個醫療服務生態變革,重新界定政府、公立醫院、社會、患者的權責關係。要在明確戰略方向、目標和邊界底線的基礎上,充分尊重自下而上的探索。

  公立醫院改革是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任務。2010年以來國家先後確定了100個試點城市開展公立醫院改革探索。各試點城市在很多方面都積累些好的經驗,有些做法完善後可以複製推廣。

  但是影響城市公立醫院改革和發展的一些深層次的機制體制問題依然存在,為此,可以在充分總結前期試點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深化公立醫院改革,在以下一些環節取得新突破。

  首先,中央層面應基於問題導向、經驗導向和理論導向,及時總結地方經驗,完善頂層設計,在制度安排上明確改革的時間表、路線圖,加強分類指導。另一方面則是推動頂層設計和基層探索互動。而評價公立醫院改革的成效,要看是否解決了老百姓看病貴看病難的問題,是否建立良性的醫患關係,是否調動作為改革主力軍的醫療技術人員的積極性。

  只要符合這三個標準,頂層設計的“天花板”就應更高一些,思想觀念更解放一些,特別是給予試點城市更大的自主權,把價格調整、收入分配、人事制度、藥品招標採購等方面的權力下放給試點城市。在明確戰略方向、目標和邊界底線的基礎上,充分尊重自下而上的創造和探索,鼓勵突破政策障礙,鼓勵大膽試驗、大膽突破,把改革開放引向深入。

  應看到,公立醫院改革並不只是改革醫院,是政府職能改變,更是整個醫療服務生態的變革,重新界定政府、公立醫院、社會、患者的權責關係,確保公立醫院的公益性。因而,接下來的改革應落實財政對公立醫院的投入政策,保證中央關於公立醫院改革的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實,公立醫院改革不能以減輕政府財政負擔為目的,應逐步建立可持續的補償機制,切實增加政府投入,以置換出百姓的費用,重新建立公益性的醫療制度。

  而在管理體制上,應逐步在公立醫院建立現代醫院管理體制。一方面這需要推進政事分開和管辦分開,處理好政府和辦醫機構的關係,合理界定政府作為出資人的舉辦監督職責和公立醫院作為事業單位的自主運營管理許可權。另一方面,政府也應該簡政放權,落實公立醫院自主權,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和治理機制,各級地方政府應切實按照中央的要求,給醫院獨立的經營權、人事權、財務支配權和獎懲權,激發公立醫院改革的內生動力。

  最後建立以公益性為導向的考核評價機制,以及建立公立醫院運作新機制,採取綜合措施切斷醫院和醫務人員與藥品間的利益鏈。改變收入結構,提高業務收入中技術勞務性收入的比重,降低藥品和衛生材料收入的比重,確保公立醫院良性運作和發展。□胡萬寧(全國政協委員)

[責任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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