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溫州市民鄭女士,在瑞安城區南門農貿市場購買了3隻大蝦,回家後發現大蝦體內竟然被注射了不明膠狀物。當日下午,瑞安市市場監管局玉海所介入調查,當事水産攤販已退還鄭女士100元購蝦款。農貿市場一個水産老闆稱,一些冰凍的大蝦,因為在解凍後蝦會顯得乾癟,分量也會減輕,所以有些人會在蝦頭、蝦身上注射明膠,增加重量,也可以讓冰凍蝦賣相好,所以“注膠蝦”很多地方都有。
從報道中可知,依照相關專家的推測,“注膠蝦”裏這種膠狀物可能是明膠之類的物質,但目前靠肉眼還無法確定,“具體屬於什麼物質需要專業機構檢測確定”。也就是説,在專業機構尚未給出檢測結果之前,“注膠蝦”是否對人體健康有害,還不得而知;但當地相關方面,此次是否將“注膠蝦”送檢,我們也不得而知。也就是説,“注膠蝦”是否有毒,目前而言,還只能“等等再説”。
簡單檢索便會發現,“注膠蝦”在前幾年便有出現。根據2012年相關媒體的報道,有女攤販告訴記者:“這種蝦(注膠蝦)5年前就有了,批發來就是這樣的。”彼時的天津市食品安全委員會相關負責人也證實,“注膠蝦”早已存在,2005年進行過打擊行動。也就是説,從2005年到2015年,十年時間過去了,霸道的“注膠蝦”很可能一直都存在著。最關鍵的是,至少10年時間過去了,“注膠蝦”是否有毒的問題,相關方面似乎一直都沒有搞明白。
第一,先來看“注膠蝦”是否有毒的問題。按照彼時專業人士的説法:目前膠的種類較多,有硅膠類的、瓊脂類的、明膠類的,還分工業用的和食用的。“(注膠蝦)若是添加工業用膠,就可能含有重金屬和致癌物。”而簡單思考便是,不管是以2005年還是以現如今技術發展的程度,不管“注膠蝦”添加的膠是哪一種,檢測其是否有害,應該是“分分鐘”便能完成的事。而就是這樣一個並不複雜的問題,相關方面緣何一直選擇逃避和隱瞞?
第二,再來説説“注膠蝦”管不住的問題。比如就發生在溫州的這件事來説,當事攤販稱,這件事不是自己做的;他賣的這些大蝦,是從蒼南批發而來。現在,當地執法人員已將攤販帶走調查,只要深挖嚴查,“注膠蝦”源頭以及流通鏈條等,沒有理由不水落石出。按照這樣的思路,發現一起、嚴查一起、嚴懲一起,像“注膠蝦”這一併不複雜的食品安全問題,也會延宕十年仍管不住?
2012年,談及“注膠蝦”治理之困問題時,有專家認為,這一事件暴露了我國食品監管的機制之困:多頭管理,職責分工不太明晰,導致出現監管盲區。如今看來,這樣的論斷,依然成立。監管盲區仍在——每次出現食品安全問題,都讓專家站出來,教會大家“一聞二摸三看”——把所有的監管責任,都推給買什麼東西,都要“自學成才”“自擔風險”的公眾。這顯然不是常態。
而且,即便溫州這次發現的“注膠蝦”,最後被檢測出來對人無害——但誰能保證,下一次在別的地方出現的“注膠蝦”,同樣安全無害?食品安全從無小事,此番“注膠蝦”再次出現在公眾視野,不管是溫州,還是其他地方,要管就要管徹底,不能每一次都高高抬起、輕輕放下。因為嚴查嚴管“零容忍”,才能倒逼食品安全“零風險”,才能避免“按下葫蘆浮起瓢”。(李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