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權力回歸本色

時間:2014-01-23 13:43   來源:半月談網

  2013年,中央禁令頻出。一道道禁令如同閃閃發光的利劍指向“舌尖上的腐敗”、“車輪上的腐敗”、“公款消費中的腐敗”,甚至連月餅、賀卡、煙花爆竹這種公務員習以為常的東西都不放過。中央禁令的力度大、措施實,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廣大百姓一致叫好。

  然而,“月兒彎彎照九州,幾家歡喜幾家愁”。當人民群眾為中央禁令拍手讚譽之時。一些人坐不住了,感慨 “福利沒有了、工資太低了”,有的甚至直言不諱地説,“反腐敗不能成為反福利”。這些言論被媒體報道後,引起了廣泛熱議,一些公務員也紛紛“吐槽”官不好當了。於是,為“公務員漲薪”的呼聲也越來越高。在日前召開的一些地方兩會上,多位代表也開始呼籲給公務員加薪。

  中央反“四風”的一系列規定,讓那些用慣了公款、拿慣了紅包、習慣了灰色收入的官員們的工作受到了影響,交往受到了限制,生活降低了檔次,心理受到了衝擊。這一點,毋庸置疑。由此,一些官員産生的不習慣、不適應,甚至牢騷滿腹也是正常現象。但問題是,這種抱怨與牢騷有道理嗎?

  中央是對官員的“吃、住、行、遊”設置了禁區,劃定了界限,但實事求是地説,一道道禁令哪一個管得過分了,卡得過度了,不合乎情理了?我們捫心自問,用公款相互吃請,可以嗎?公職人員拿紅包禮卡,合適嗎?黨員領導幹部到私人會所活動,搞奢侈浪費,不該管嗎?用公款旅遊、買爆竹年貨滿足私欲,能行嗎?

  個別領導幹部對中央禁令的不適應,只是説明他們過去的生活方式、交往方式錯位了,失當了,他們用人民賦予的權力淩駕於人民之上,忘掉了公僕身份,助長了官僚主義、享樂主義之風。如今,中央所做的只不過是讓官員的權力回歸到本色,讓公務員的身份回歸到應有的定位。

  公務員是什麼?按照公務員法的定義,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接受人民監督,清正廉潔,公道正派是公務員必須履行的義務。拿納稅人的錢,為人民服務,接受人民的監督,這是政治文明的應有之義。黨的幾代領導集體反覆強調,作為執政黨,我們的一切權力都是人民賦予的,正因為是人民賦予的,所以權力只有不斷為人民謀利益,才能不斷得到人民群眾的支援和擁護。這也是權力的本色。

  現在,隨著社會經濟的持續發展,在各種誘惑下,某些黨員幹部在權力觀上已經迷失了方向,“吃拿卡要”、“開後門”、“撈好處”“變相發福利”似乎成了某些公務員眼中的正常收入,一些人甚至將人民賦予的權力當成自我享樂、獲取好處、腐化墮落的工具。若對這樣的行為不加以制止,對這樣的風氣不加以遏制,“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就是一句空話。如果一個政黨集團陷入了人人自肥的泥沼,也就距離脫離人民群眾進而被人民群眾所拋棄為時不遠了。

  既然身為人民公僕,就該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除此之外,別無其他。 “熊掌和魚不可兼得,從政就不要想發財。你既要從政,又要發財,就只能去當讓人指脊梁骨的貪官、贓官,既名聲不好,又膽戰心驚,總怕被人捉住,最後落個不好的下場。”這是習近平在福建任職時的一段講話,振聾發聵,令人警醒,對於時下那些既想當官又想發財的官員們可謂醍醐灌頂,猛擊一掌。

  讓權力回歸本色,重要的是要理清公與私的關係。習近平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上講得清晰明瞭: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亂花;公權為民,一絲一毫都不能私用。領導幹部必須時刻清楚這一點,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嚴格自律。

  權力只有回到它的本色,我們的夢想才有希望!(孫愛東)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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