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官“三畏”

時間:2013-12-04 10:45   來源:浙江日報

  一位領導幹部在一次講話中指出,當幹部要有敬畏之心,一要敬畏歷史,使自己的工作能經得起實踐和歷史的檢驗;二要敬畏百姓,讓自己做的事情對得起養育我們的人民;三要敬畏人生,將來回首往事的時候不會感到後悔。這就提醒我們,要常懷畏懼之心,嚴於律己,謹慎從事,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切不可違背公平正義、違反黨紀國法而膽大妄為。

  乾淨幹事有所畏,造福百姓有所為,應是為官從政者的不懈追求。一個高尚有理想的人,須臾不能沒有敬畏之心。孔子認為:“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聖人之言。”這是古人敬畏的境界,意在告誡人們做人不可無法無天,應“諸惡莫做,眾善奉行”。一個人如果失去敬畏之心,為人處世就可能變得狂妄自大、肆無忌憚,甚至貪得無厭、無法無天,最終吞下自釀的苦果。

  對人民群眾心懷敬畏,就是要始終堅持群眾是真正英雄的歷史唯物主義觀點,多幹為民謀利、為民造福的實事。可悲的是,如今有些官員對上司是敬畏的,對上級部門是有所畏的,無疑這種敬畏的本末倒置,使得他們服務對象重心轉移,為民服務也就會三心二意,甚至無心無意了。對民敬畏,才能在思想上尊重群眾、在感情上貼近群眾、在工作中依靠群眾、在生活中聯繫群眾,真實反映群眾願望,真情關心群眾疾苦,真正為群眾辦好實事。

  對黨紀國法心存敬畏,就要堅持依法辦事、秉公用權、廉潔從政。但就有這樣的官員,有如“癩痢頭打傘,無法無天”,玩弄權利於股掌之中,納垢錢物、縱情聲色,為所欲為。顯然,權利也是一把雙刃劍,運用得好可以造福百姓,運用不好則會貽誤事業,甚至葬送自己。我們的權利只能用來為人民謀利益,要正確運用手中的權利。“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在遵紀守法的問題上,不能有絲毫討價還價的餘地,來不得半點馬虎和放鬆。

  對工作和事業心存敬畏,就是要時刻不忘肩負的責任和使命,努力創造經得起實踐、人民、歷史檢驗的業績。習近平總書記告誡我們:領導幹部工作上要大膽,用權上則要謹慎,常懷敬畏之心、戒懼之意,自覺接受紀律和法律的約束。當官者面對重任,“敬畏”可以勵志,促使肩擔其責,不負重托,不辱使命,幹在實處,走在前列。所謂“有所畏者,其家必齊;無所畏者,必怠其睽”,對工作和事業心存敬畏,是內在精神境界和價值追求的自然外化,是為官的一種態度、一種信念,也是一種素質、一種境界。(朱國良)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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