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思考或許不應局限于紅會,而應從社會慈善的整體格局著眼,進而思考如何促進中國慈善生態的建設
近日,民政部在深圳發佈《2012年度中國慈善捐助報告》。報告顯示,去年全國接收捐贈的總額約817億元,這意味著我國年度捐贈總額已經連續下降兩年。其中,紅十字會系統的募捐額也已連續兩年下降。不過,隨著“郭美美事件”的影響進入衰退期,以及紅會推出一系列改革舉措,預計今年紅會的募捐情況可能會有所好轉。(9月22日《京華時報》)
大多數媒體在關注這則新聞時,都不約而同將重點放在了“紅十字會系統的募捐額連續兩年下降”這一點上。不可否認,這樣的“取點”牽涉到之前的郭美美事件,而且更能吸引眼球。不過,在我看來,就一個社會的慈善事業的發展而言,社會捐贈總額持續下降顯然更值得關注。
以往在論及紅十字會乃至慈善體制改革時,大多人都認為,官方背景的壟斷慈善組織將制約社會慈善組織的發展;然而,在談論社會捐贈總額下降時,很多人又習慣性地將更多目光放在紅十字會的“減收”上。這無疑是矛盾的,因為這種視角默認了紅十字會理所當然應該是慈善主陣地。但事實上,去年全國各級紅十字會系統接收社會捐贈為21.88億元,只佔全國捐贈總量的2.68%,而社會組織獲得了73.63%的捐贈。對比這兩個數字不難看出,紅會的“減收”對於社會捐贈總額下降的影響並不大。
當然,必須承認的是,社會捐贈總額的下降與紅會自身危機的連帶效應有關。但是,社會捐贈意願輕易受到一家原本不佔主導地位的官方慈善組織自身危機的影響,實質上説明我國當前的社會慈善文化還很脆弱。
一方面,社會公益和慈善組織的發展仍存在一定的機制性障礙——比如政府在審批鬆綁和放權上的滯後,與此同時,社會組織自身發育不足也是重要原因——比如透明機制的缺失,最大限度與社會慈善訴求對接的組織意識的欠缺等;另一方面,社會財富觀念的糾偏以及對於財産保護的制度保障,也需要進一步完善和健全。畢竟,一個社會的慈善組織發達程度,包括基金組織的發育都離不開富人階層的支援。值得警惕的是,2012年度超過億元的大額捐贈只有34筆,明顯少於2011年的41筆,這或是一個反向的信號。
社會捐贈總額的下降,説明“郭美美事件”的影響已經溢出了紅十字會本身,但社會慈善之困境卻絕非郭美美之錯,她只是使原本脆弱的社會慈善生態更醒目地暴露在公眾面前。鋻於此,面對社會捐贈總額下降的現實,如果只是寄望于紅會去修復公信,顯然是不切實際的。
應該看到,社會慈善的發育,應該以社會組織的整體發育為背景,而官辦慈善註定只能是配角。從這個意義上看,當下如何促進社會慈善組織的發展,慈善組織如何滿足日漸覺醒的捐贈人權利意識,在自身建設上更加規範和透明,或許比紅會的改革更加迫切。
有聲音稱,捐贈總量下降的原因主要是由於全球經濟形勢持續低迷、因重大自然災害而募捐的情況減少等。但為何同樣受到經濟影響的美國,其去年慈善捐贈總量卻是中國的近24倍?這兩種懸殊對比,其實只是道出了一種基本的慈善常識——慈善並非靠天吃飯,在一個成熟的慈善國度,社會的捐贈意願和行動理應有著穩定的預期。
從這一點出發,面對社會捐贈總額連年下降的現實,我們的思考或許不應局限于紅會,而應從社會慈善的整體格局著眼,進而思考如何促進中國慈善生態的建設。(朱昌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