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知新覺:推動公共服務高品質發展
高品質的公共服務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體現。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提出:“加強數字社會、數字政府建設,提升公共服務、社會治理等數字化智慧化水準。”這為公共服務高品質發展指明瞭方向。我們要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決策部署,有效利用雲計算、區塊鏈、大數據、人工智慧等數字技術,提升公共服務的品質、水準和效能,推動公共服務高品質發展。
以數字技術賦能公共服務,能夠有效提高數據資源的利用效率,推動公共服務高品質發展。在數字技術推動下,政府可以跨部門、跨層級進行數據資訊識別、分析、預判,以此為基礎精準施策,既能提高公共服務支出的公平性和效率,又能有效促進政府各部門的決策溝通和協同互動,提升公共服務供給的品質和效率。同時,運用數字技術不僅有利於拓展社會主體、市場主體參與公共服務供給的渠道,也能有效減少因資訊不對稱降低公共服務效率。實踐中,基於物聯網和大數據技術搭建的遠端醫療服務、教育資源公共服務平臺等,既能有效擴大高品質公共服務的輻射範圍,又能打破地區間、城鄉間因經濟發展水準和治理資源差異而産生的公共服務獲得性壁壘,促進跨區域、跨城鄉公共服務的合作與共用。“十三五”時期,我國在利用數字技術提升公共服務品質上取得了顯著成效,增強了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十四五”時期,進一步發揮數字技術在推動公共服務高品質發展方面的作用,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著力。
推進數字技術在公共服務領域的規範使用。加強部門之間的統籌協調,加快建立數據共用機制,推動數據資訊標準化,明確責任和流程,切實打通“資訊孤島”,將市場反饋資訊和公眾需求資訊等及時納入政府公共服務決策,大幅提升公共服務、社會治理等領域數字化智慧化水準,提高公共服務供給的精準化水準。同時,將數據資源的開發使用納入法治化軌道,建立數據隱私保護制度和安全審查制度,加強對政務數據、企業商業秘密和個人資訊的保護,建立數據資源清單管理機制,完善數據權屬界定、開放共用、交易流通等標準和措施,規避數字技術濫用引發的治理風險,更好發揮數字技術對提高公共服務效能的促進作用。
建立公共服務品質實時監管機制和長效評估機制。一方面,充分利用數字技術對公共服務供給情況進行全流程監管,實時獲得公共服務的績效反饋,對公共服務品質進行實時監管,切實保障公共服務供給的品質。另一方面,利用數字技術的存儲功能和預測功能,建立公共服務數據庫和相應的品質評價體系,加快形成公共服務品質評估流程,確保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目標的實現。
做好相關人才培養工作。當前,我國數字技術人才較為缺乏,熟悉公共服務的數字技術人才尤其緊缺,做好相關人才培養工作是推動公共服務數字化智慧化需要解決的重要課題。可以通過專業崗位培訓、人才引進、人才共用等方式,提高數字技術在公共服務領域的應用水準。同時,利用大眾技能培訓、數字技術普及等方式,提升公眾掌握和使用數字技術的能力,實現供需雙方有效銜接,促進公共服務高品質發展。
(作者單位:中央財經大學、首都經濟貿易大學)
《 人民日報 》( 2020年12月29日 09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