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為自主創新立法 促産業轉型升級
時間:2012-02-29 09:29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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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中新社廣州2月28日電 (莫非 許青青 程景偉)28日下午,廣東省人大常委會舉行《廣東省自主創新促進條例》頒布實施新聞發佈會,宣佈該條例于3月1日起正式實施。該條例將著力消除制約科技進步和創新發展的體制性、機制性障礙,推動促進産業轉型升級。</p>
<p> 目前,産業結構不合理、自主創新能力不強、發展模式粗放等問題,仍制約廣東經濟的發展。該《條例》立足於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加強政府引導,著力消除制約科技進步和創新發展的體制性、機制性障礙,建立新的機制、制度,為創新主體(企業)“鬆綁”。</p>
<p> 據了解,為了扭轉以往在科研投入中的“重物輕人”的不重視人才的做法,《條例》規定高等學校、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應當從技術轉讓所得的凈收入或者職務創新成果作價所得股份中提取不低於30%的比例,獎勵完成該項創新成果及其轉化做出重要貢獻的人員。</p>
<p> 該條例涵蓋了研究開發與創造成果、成果轉化與産業化整個自主創新鏈條和創新型人才、激勵與保障等。覆蓋了整個産業鏈條,確保自主創新工作有法可依。</p>
<p> 據了解,目前國家尚無專門的自主創新立法,這是廣東省乃至全國第一部規範自主創新促進工作的地方性法規。(完)</p>
編輯:李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