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連續第19次上調最低工資標準和城鄉居民低保標準

時間:2012-02-28 09:59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上海2月27日電(記者葉鋒) 記者27日從上海市有關部門獲悉,從今年4月1日起,上海將提高多個“民生標準”:勞動者月最低工資標准將從目前的1280元調整為145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從11元調整為12.5元;城鎮和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則將分別提高至每人每月570元和430元。這是上海自1993年建立最低工資及低保制度以來,連續19年調整相關標準。

  其中,今年上海城鄉低保標準的調整幅度是歷年來最大的一次。城鎮低保標準每月提高65元,增幅為12.87%;農村低保標準每月提高70元,增幅為19.44%。這將有助於縮小城鄉低保標準之間的差距,從而較好地保障城鄉低保家庭的基本生活。

  上海市人保部門在解釋新的最低工資標準時指出,上海月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勞動者個人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如果加上個人最低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按同口徑比較,上海勞動者月最低工資標準仍為全國最高。

  此外,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費,中班、夜班、高溫、低溫、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等,也不作為月最低工資標準的組成部分。對於非全日制就業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支付的工資不能低於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勞動者個人和單位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應按規定另行支付。

編輯:李靜

相關新聞

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