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是對學生健康的一種必要保障
從今年9月1日學校開學後,根據廣東省和廣州市相關文件規定,廣州市中小學生的醫保費由街道徵繳調整為學校代收。不少學校反映,這項工作加重了學校負擔。
記者採訪獲悉,按照國家要求,中小學生醫保費應由街道負責徵繳,學校只能動員學生參保。
據廣州市人社局介紹,學校徵收學生醫保費,可以提高中小學生的參保率。同時,廣州準備將學校代收學生醫保費的做法,通過立法固定下來。
但對於廣州地方規定與國家要求不一致的情況,廣東將從省級層面進行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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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
“這個根本不關學校的事”
近日,廣州有學校校長向記者抱怨説,自從9月1日新學期開始後,學校又增加了一項任務:收學生的醫保費。“這個根本不關學校的事,應該由政府醫保部門來做。”
記者從廣州其他中小學也了解到,今年開學後,原本由街道統一收取的學生醫保費,的確轉到學校收取了。
根據廣州市人社局醫保部門提供的資料,廣州目前有中小學生及兒童98萬人,大中專學生88萬人,總計共有186萬人。這部分人群醫保統一納入廣州城鄉居民醫保體系,在校學生及未成年人每年醫保繳費80元。
根據廣州市城鎮居民醫保的相關規定,具有本市各類中小學校全日制正式學籍的、未享受機關事業單位家屬統籌醫療或未享受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在校學生,可以由監護人或代理人通過就近的各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申請辦理登記。
不過今年開學時,廣州市人社局下發通知,要求廣州的中小學生醫保參保繳費由街道代收統一調整為由學校整體辦理,納入學費進行代收,從學校賬戶直接劃到廣州城鄉居民醫保基金收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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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人社局
能提高學生參保率
“根據今年7月徵求過意見的《關於調整廣州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有關規定的通知》規定,從2012年9月1日起,廣州中小學生統一由所在學校整體辦理居民醫保參保登記手續,含享受公費家屬統籌醫療的學生和農村戶籍學生等。”廣州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
“這項規定是根據省裏政策做出的,省人社廳等四部門此前下發過《關於我省各類學校科研院所托幼機構代收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的通知》(粵人社發〔2010〕243號),要求學生的醫保費由學校進行代收。”
不過,早在2010年11月,國家教育部檢查組在廣東核查相關規定時,曾表示粵人社發〔2010〕243號文的精神與國家層面要求不一致,要求停止執行。按照教育部要求:學生和家長自願參保,自願到街道登記、到銀行繳納費用,學校只能動員學生參保,不能“統一組織”。
“我們支援粵人社發〔2010〕243號文這個政策,讓學校統一收取學生醫保費不是亂收費,而是為了更紮實地做好學生參保工作。”11月2日,廣州市副市長貢兒珍在參加城鄉居民醫保擴面會議上説。
10月29日,送交廣州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審議的《廣州市社會醫療保險條例(草案)》,準備將學校代收學生醫保的做法,通過立法固定下來。草案第七條明確規定,各類學校應當為其在校學生統一辦理社會醫療保險參保登記或者變更手續,並代收代繳在校學生個人應繳納的社會醫療保險費。
提出草案的廣州市人大財經委表示,明確居民辦理參保登記和繳費辦法,法規更具可操作性。
將協調與國家政策不一致問題
廣州市人社局此前也向記者介紹了學校統一收費的苦衷:今年9月1日之前,廣州居民醫保規定大中專學生由學校統一辦理參保登記,中小學生由各街道辦理參保登記。
“由街道辦理中小學生的參保登記和繳費手續,政策難以及時宣傳到位,通知難以發放到位,動員難以産生效果,中小學生的參保率逐年下降,嚴重影響了居民醫保制度的保障覆蓋面。”市人社局醫保處相關負責人表示。
他坦言,2008年廣州學生醫保的實踐和外地經驗都表明:通過學校統一辦理參保登記和繳費,將大幅度提高中小學生的參保率,保證居民醫保可以收到錢,同時維護學生利益。
記者採訪獲悉,對於廣州由學校統一徵收中小學生醫保費與國家政策不一致的問題,廣東省將從省級層面上進行協調。(記者 楊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