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借貸”,通俗的講就是投融資活動民間化、擴大化。我們知道金融無非就是資金的融通,隨著金融活動的日漸發達,為防止可能出現的危機,保證資金融通順暢安全,監管者制定出一系列的法律法規,在監管覆蓋範圍之內的被看作是正規渠道,而在監管之外或是游離于灰色地帶的金融活動則屬於本文探討的“全民借貸”。
如果將金融的發展史簡單分為兩部分,那就是金融媒介時代和金融脫媒時代。前一個時期,資金的融通渠道是,企業或個人——銀行——企業或個人,社會資金存入銀行,銀行再放貸到社會上需要的地方,也就是銀行的存貸業務。隨著資本市場的興起,金融表現出脫媒化的特徵,企業和個人可以通過證券市場進行直接的資金交換,越過了銀行這一媒介。
在當下的中國,資本市場剛剛年滿二十週年,遠沒有達到歐美國家金融脫媒化的程度,處在這麼一個金融轉型時期,銀行作為融通媒介還起到相當大的作用。一旦銀行渠道不暢,就如同蓄水池的排水管道阻塞,水流尋求非常規管道流出,“全民借貸”也便由此産生。
非常規渠道的“全民借貸”主要有三種形式:
第一,銀行——大企業——中小企業。眾所週知,銀行出於風險控制考慮,更願意貸款給信譽度較高的大企業,尤其國企和上市公司很容易從銀行獲取貸款,但所獲款項並不全是投到實業當中,有一部分資金被大企業倒手貸給了中小企業,從中獲取利差。
第二,銀行——小額貸款公司、擔保公司——中小企業、個人。今年央行三次加息,六次提高存款準備金,緊縮的銀根令中小企業貸款雪上加霜。小額貸款公司和擔保公司迅速發展起來,它們從銀行以市場利率拿到貸款,或從非正規渠道獲得低息資金,再高息貸給中小企業與個人,獲取暴利。
第三,C2C式民間高利貸。C2C顧名思義就是跳過仲介機構的個人與個人之間的直接借貸,可以看作是一種民間的金融脫媒,但這類借貸又是最不便於被監管的。C2C民間借貸在廣大縣城農村普遍存在,沒有任何的擔保,僅憑雙方之間的一個書面協議,人情關係紐帶是賴以生存的土壤,帶有濃厚的鄉土氣息。當然,也有一些人專門以放高利貸為職業,這時便往往跟黑社會等犯罪活動糾纏在一起。
全民借貸在今年以一種近乎瘋狂的狀態發展開來,從各方角度分析還是有一定的必然性。
銀行方面。在銀根縮緊和更嚴的監管條件下,貸款給大企業無疑是最穩妥的辦法,銀行有時也會與小貸、擔保公司合謀,分得一杯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