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企業冷淡對待國標 企業稱未收到正式通知

時間:2012-10-11 09:40   來源:廣州日報

  本月起《快遞運單》國家標準實施。昨日郵政局一位不願具名的人士向記者透露,該標準並未就保價費率和賠付標準做出具體的統一賠付標準,且並非強制執行。這也意味著快遞企業仍將繼續“保價快件按照保價額賠償,未保價快件按快遞企業各自規定賠償,一般為運費的3~7倍”的標準。

  昨日有快遞業內人士稱,與今年5月的快遞新國標類似,在實際操作中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公司成本,而且缺乏配套監督懲罰措施,快遞公司執行的積極性並不高。

  多家快遞表示

  未收到正式通知

  昨日記者採訪了多家快遞企業,對方均表示目前還未更換快遞運單,“雖然知道該標準,但是未收到正式的通知”。據了解,國內的快遞運單基本都是由自家制定,雖然部分內容大同小異,但是針對保價費率和賠付標準的內容則較為混亂。

  如順豐速運規定,“若寄件人未選擇保價,公司對月結客戶在不超過九倍的限額內,非月結客戶在不超過七倍的限額內賠償托寄物損失的實際價值”,其他快遞公司也多在3~7倍的賠償範圍內,一些小型快遞公司甚至在快遞協議上採取模糊態度。

  對於消費者快遞時遭遇的快遞運單資訊、協議模糊,賠付標準混亂等諸多問題,市場則是普遍期待《快遞運單》國家標準能夠統一規範,但昨日郵政局人士向記者透露,該標準只是對運單格式資訊等作出規定,但並未就保價費率和賠付標準做出統一賠付標準,如賠償多少倍等,而且該標準為推薦執行標準,並非強制執行。

  市場洗牌後

  行業將更加規範

  有分析則指出,市場上數千家快遞公司良莠不齊,而且運送的貨物不同賠付的標準存在一定的差別,很難就賠付標準等問題做出統一的規範。事實上,在今年5月快遞新國標實施後,在“先驗後簽”等規範上同樣出現了執行難等問題。

  有業內人士指出,在人工、運營等成本不斷上漲的壓力下,一些快遞企業也是從多方面節約成本,更換運單、增加硬體、增加流程等規定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公司成本,快遞公司執行的積極性並不高。

  對此,圓通速遞市場人士表示,快遞業連續出臺的國標從各方面提高了行業門檻,這也有利於企業提高服務品質儘早擺脫價格戰的泥潭。近日EMS在部分地區降低快遞價格加入快遞價格大戰,外資快遞也在加速佈局中國市場,“除了在政策上的規定引導,在市場競爭加速洗牌後行業有望更加規範”。 (記者 索冬冬)

 
編輯:雍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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