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天府旅行社擅自委托地接服務 被處2萬罰款

時間:2011-08-19 09:12   來源:四川新聞網

  記者從四川有關部門獲悉,日前,四川省旅遊執法總隊依據《旅行社條例》第四十二條和《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第四十八條第二款的相關規定,對成都天府國際旅行社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違規行為作出了行政處罰。處罰結果:依據《旅行社條例》第五十五條第一款(二)、(三)項的規定,對成都天府國際旅行社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作出責令改正,處2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據了解,成都天府國際旅行社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在2011年2月1—5日組織成都旅遊者李某等3人赴三亞旅遊,與李某等3人簽訂的旅遊合同中未載明旅行社的經營范圍、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編號和簽約地點等事項,且在未徵得遊客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將其旅遊業務委托給海南牽手旅行社提供地接服務。上述行為違反了《旅行社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三十六條的規定。(作者 王月婷 趙蝶)

編輯:陳葉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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