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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司法史上最大法官貪污案定讞 最重判20年 

2013年10月17日 22:43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0月17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灣司法史上最醜陋的法官集體收賄包庇貪污重犯案,臺“高院”前法官陳榮和、李春地、蔡光治與房阿生(未上訴)等人,在前檢察官邱茂榮、前法官邱創舜穿針引線下共收賄850萬元新台幣,分別將涉銅鑼弊案的前“立委”何智輝、涉貪前法官張炳龍改判無罪,弊情曝光後還通過前檢察官張權教唆偽證。

  臺灣“最高法院”今天判決出爐,維持二審判決結果,前法官陳榮和遭判刑18年、前法官蔡光治判刑20年、前法官李春地判刑11年6月、前檢察官邱茂榮判刑6年、律師張權判刑2年、前檢察官邱創順1年6月、前法官張炳龍1年。全案定讞。

  至於房阿生未上訴,已遭判刑10年6月入獄服刑中。(台灣網 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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