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0月1日消息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當局前“消防署長”黃季敏的兒子黃鬱升,因涉及父親貪瀆案遭通緝,昨(30)日下午在航警局臺北分局策動下,從福州搭機返臺,一下飛機就被航警逮捕。因他的護照已被登出,經補辦相關證明文件後,由航警局解送臺北地檢署歸案。訊後檢察官諭知20萬元(新台幣,下同)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和出海。
黃季敏等人涉嫌臺“消防署”2002年至2006年度採購防災救難器材收受賄賂弊案,臺北地檢署去年12月間偵查終結,認定黃季敏在9件標案收受1924萬元賄款,依貪污等罪將他起訴。
檢調並查出,黃季敏疑似匯了數千萬元到大陸給他兒子黃鬱升,懷疑黃季敏利用購買黃金洗錢外,還通過地下匯兌管道把錢匯往東京及大陸置産藏匿,將黃鬱升列為共犯。但他案發後滯留大陸等地,多次傳喚未到,遭北檢發佈通緝。(台灣網 周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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