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8月28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中“高分院”民事庭法官胡景彬涉收賄,今天遭特偵組搜索偵辦。胡景彬曾涉“重利罪”被判無罪定讞,再涉收賄遭偵辦,震驚臺灣司法界。
胡景彬今年63歲,平日行事活躍,1996年擔任臺中地院庭長時涉投資地下錢莊、重利等案,1997年遭處休職3年處分。2000年復職,調任臺南“高分院”法官,涉重利案一審判處徒刑2年,2006年判決無罪定讞。胡景彬于2008年轉調臺中“高分院”民事庭法官。
臺司法界人士指出,胡景彬在臺南“高分院”擔任法官期間,因所涉重利案件尚未判決確定,曾遭律師抗議身為被告身份,竟還擔任法官審理案件。事後,胡景彬被調往處理本票裁定、拍賣抵押等非訟案件。
臺司法界人士還表示,胡景彬因過去曾涉案,雖獲判無罪定讞,調至臺中“高分院”後,仍受政風室密切觀察,多年前即已遭特偵組鎖定,胡景彬在臺中“高分院”每月審理民事案件約10多件。(台灣網 朱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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