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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匿陳水扁家洗錢情資 葉盛茂出獄後又判1年4月

2012年09月20日 13:46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前臺當局“調查局局長”葉盛茂剛假釋出獄,今天又被判刑1年4個月。資料照片來源:臺灣媒體

  台灣網9月20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前臺當局“調查局局長”葉盛茂因將偵查秘密泄漏給臺“立委”柯建銘,入獄服刑700多天后上周假釋出獄,今天又因隱匿陳水扁家洗錢情資案被判刑1年4個月,葉盛茂和律師今天都沒有出庭,葉電話受訪説:“還沒收到判決書,會再和律師研究,應會再上訴。”對於其他問題一律回答“謝謝關心”。

  2008年2月間,葉盛茂接到群島金融情報中心提供的公文情報稱,前臺灣地區領導人陳水扁兒媳黃睿靚的海外賬戶進出異常。葉盛茂將疑涉洗錢情資交給臺“檢察總長”,反而將情報公文交給陳水扁。之後臺灣《壹週刊》爆料陳水扁家洗錢7億,承辦該案的臺當局“調查局”官員詢問葉盛茂洗錢情資公文下落,葉欺騙説已交給臺“檢察總長”。臺灣“高院”今天依公務員故意隱匿公文書罪,判葉1年4個月。本案還可上訴。(台灣網 杜美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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