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6月6日消息 臺灣前“調查局長”葉盛茂被控泄密給陳水扁家洗錢情資案,臺北地方法院今天開庭審理,葉盛茂全盤認罪,但強調是依慣例向時任臺當局領導人陳水扁報告情資,且報告的內容並非特別針對陳水扁家情資。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葉盛茂被控將檢調偵辦三棧礦場案的搜索情資泄漏給“立委”柯建銘,遭判刑2年6月確定,已在去年發監執行。法官另外向臺北地檢署告發葉盛茂泄漏陳水扁家洗錢情資,檢方依泄密罪將他起訴。
檢方指控,臺“高檢署”查黑中心偵辦陳水扁妻子吳淑珍公務機要費貪污案時,葉盛茂將“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資料,包括艾格蒙聯盟通報“調查局”關於吳淑珍胞兄吳景茂在澤西島有資産等陳水扁家數據,交給陳水扁。
葉盛茂于本案上次開庭時否認犯罪,主張他僅依照慣例向陳水扁報告“情資”而非犯罪資料,且情資為摘要而非全文,無泄密意圖。
然而,他今天當庭改口認罪,自認未善盡偵查不公開的義務,因此決定認罪。但他説,當初向陳水扁報告的內容並非特別針對陳水扁家情資,希望能與檢方進行認罪協商。 (台灣網 田雲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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