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9月14日消息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當局前“調查局長”葉盛茂昨天假釋出獄,但仍是官司纏身,身係4起泄密案。除泄漏艾格蒙、澤西島洗錢情資給陳水扁案正由法院審理,另臺北地檢署亦針對葉涉嫌將吳淑珍公務機要費洗錢資料及新瑞都案、李登輝安全密帳鞏案資料提供給陳水扁的兩起泄密案,分案調查。據報道,這4件案子,葉盛茂已分別向臺檢方坦承是受陳水扁指示,交付機密數據給陳水扁,或是在審理中向法官認罪。
其中,法院更審中的泄漏開曼群島金融情報中心提供陳致中、黃睿靚夫婦海外洗錢情資給陳水扁案,因葉當庭認罪,公訴檢察官為此請求合議庭,能夠考慮他確有不得已苦衷,從輕量刑。
這件泄漏開曼群島致靚海外洗錢資案,使陳水扁家族實時匯出191.8萬多美金到吳澧培提供的賬戶,一審葉被判8年6個月重刑,目前法院更一審審理中,並定於本月20日宣判。
至於另外一件由法院審理的官司,則是開啟陳水扁家族“海角七億”大洗錢的“澤西島金融中心”情資泄密案,葉也已向法官認罪,臺北地方法院將在本月19日下午開言詞辯論庭。
另外兩件由檢方偵查的泄密案,一是2006年吳淑珍涉及公務機要費貪污案偵辦期間,葉盛茂將檢察官周士榆調閱的數據傳真給陳水扁,涉嫌泄密,檢方目前偵辦中。
此外,檢方發現葉盛茂曾將劉泰英及李登輝前隨扈陳國勝在新瑞都案的筆錄、移送書、鞏案資料交付陳水扁,涉嫌泄密,亦分案調查。
據指出,臺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戴東麗已訊問過葉盛茂。葉供稱,他是依陳水扁指示針對李登輝相關案件,提供劉泰英及陳國勝調查筆錄、移送書。(台灣網 李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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