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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監會通知做好保險業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2009-05-19 10:10     來源:保監會網站     編輯:張方翼

關於進一步做好保險業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保監廳發〔2009〕39號

各保監局、各保險公司、中國保險行業協會:

  近年來,在黨中央、國務院和中央綜治委的正確領導下,保險業認真貫徹落實《中國保監會 中央綜治辦關於保險業參與平安建設的指導意見》,加強與綜治成員部門協調配合,建立互動機制和合作平臺,將保險創新與服務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有機結合,協助解決社會治安領域的突出問題,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做出了積極貢獻。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積極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對維護社會穩定工作帶來的新挑戰,進一步推動保險業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當前形勢下保險業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意義

  近年來,我國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社會和諧穩定,社會治安狀況總體良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成效顯著。保險作為一種市場化的風險轉移機制、社會互助機制和社會管理機制,在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中發揮了積極作用。當前,受國際金融危機和全球性經濟衰退影響,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面臨嚴峻形勢和挑戰,維護社會穩定任務更加艱巨。這對保險業進一步發揮保險功能作用,全方位、深層次參與社會治安治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行業要增強危機意識、憂患意識和責任意識,緊密圍繞中央“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的戰略部署,牢固樹立“發展是硬道理,穩定是硬任務”的觀念,在堅持“防風險,調結構,穩增長”工作方針,全力推動行業平穩較快發展的同時,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全力維護社會大局的穩定。

  二、繼續深入推進保險業參與平安建設

  開展平安建設是新形勢下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重要舉措。近年來,保險業通過多種方式積極參與平安建設,預防和減少重特大安全生産事故,支援參與災後重建,保障人民群眾安居樂業,協助化解社會矛盾和加強社會管理,對於促進生産、生活和社會平安起到了明顯推動作用。今後一段時期,要繼續貫徹《中國保監會 中央綜治辦關於保險業參與平安建設的指導意見》要求,明確工作目標,把握工作重點,深入推動保險業參與平安建設工作。

  積極發展責任保險,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紮實做好落實保監會與有關部門聯合發文貫徹落實工作,積極推動火災、安全生産、校方責任、環境污染、産品品質、旅遊、醫療等領域責任保險發展。繼續完善交強險配套制度,改進完善交強險互碰自賠快速處理機制,保障城鄉道路交通安全暢通。

  依託“三農”保險業務,廣泛參與農村平安建設工作。穩步推進政策性農業保險發展,不斷擴大農業保險覆蓋面。在試點基礎上,推動農房保險、農民工意外保險發展。積極發展農村小額保險,探索建立農業保險、農村小額保險與農村信貸的聯動機制,為緩解農民“貸款難”服務。加強“三農”保險機構和網點建設,建立健全“三農”保險服務網路。加強與氣象、水利、畜牧等部門合作,運用現代技術手段,提升農業防災防損水準。

  大力發展商業養老和健康保險。結合社會保障體制改革,大力發展個人、團體養老等保險業務。積極探索保險業參與和服務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的新途徑和有效模式,為完善國家醫療保障體系服務。

  加強警保合作。認真總結推廣部分地區開展“治安保險”的做法,把居民財産保險與治安管理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協助解決社會治安管理問題,切實提高社區治安防範水準。

  健全重大自然災害、安全事故的快速反應機制和協同工作機制,妥善處理各類重大風險事件。發生重大災害事故,要及時啟動應急預案,迅速組織查勘理賠,在切實履行保險賠付責任的同時,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做好災後重建工作,幫助受災企業和群眾儘快恢復生産生活秩序。

  認真總結奧運保險保障工作經驗,積極為上海世博會等國內、國際重大活動提供有力風險保障。

  三、建立完善流動人口保險保障體系,服務流動人口管理

  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是當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一項重點工作。保險業要緊密結合實際,將流動人口保險保障體系建設作為保險業進一步發揮社會管理功能的一項重要任務。要因地制宜,創新方式方法,積極開展多種模式的農民工保險試點,取得成功後推廣。積極開發適合農民工和用工單位投保的農民工補充養老、補充醫療等險種。加強管理和服務,以意外傷害、補充醫療等為重點,全面推動農民工保險發展。要積極配合國家穩定和促進流動人口就業政策,吸納具備條件的流動人員進入保險業工作,緩解流動人口就業壓力。

  四、著力規範保險市場秩序,切實做好保險業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

  今年以來,在各保監局和保險公司的積極努力下,保險市場秩序有所好轉,但銷售誤導和理賠難問題仍比較突出,廣大投保人和被保險人意見依然較大,也積累與形成了不少矛盾糾紛。各單位要認真落實全保會和一季度監管工作會議、一季度監管情況通報會精神,下大力整治保險市場秩序,尤其是要突出銷售誤導和理賠難問題的綜合治理,積極創新保險服務,不斷提高服務品質和水準。各保監局和保險公司要高度重視矛盾糾紛的排查化解工作,加大檢查監督力度,完善各種制度與機制,做實基礎服務工作,有力推動矛盾糾紛從事後處理向事前防範的轉移。各保監局要加大查處侵害被保險人權益違法違規案件的力度,切實維護被保險人利益。各保險公司要督促分支機構認真落實有關政策與規定,積極預防糾紛,第一時間妥善處理好糾紛,堅決及時化解好糾紛。

  五、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完善保險業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體制機制

  各保監局要加強對當地保險業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領導,支援鼓勵保險機構紮實深入開展工作,主動向當地黨委、政府和綜治部門彙報工作情況,協調解決保險業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的困難和問題。各保險公司、保險行業協會要結合實際,拓寬思路,創新産品,改進服務,加強宣傳引導,努力實現行業創新發展和服務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雙贏。

  各單位要認真總結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中的經驗做法及存在的問題,及時向中國保監會報告。

  聯繫人:張全意 溫燕

  電 話:010-66286091 66286037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九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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