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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發佈關於成品油進口環節增值稅問題的通知

2008-04-16 10:21     來源:財政部網站     編輯:張方翼

關於成品油進口稅收問題的通知
財關稅[2008]35號

海關總署:

  經國務院批准,自2008年4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對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進口的50萬噸汽油、100萬噸柴油和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進口的50萬噸汽油、150萬噸柴油實行進口環節增值稅先徵後返。具體進口企業名單見附件。

  附件:具體進口企業名單

二〇〇八年四月八日

  附件:

  具體進口企業名單

  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

  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華東銷售分公司

  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華南銷售分公司

  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東北銷售分公司

  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

  中國石化銷售有限公司華東分公司

  中國石化銷售有限公司華南分公司

  中國石化銷售有限公司華北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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