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金融監理合作備忘錄(MOU)已自1月16日起生效,兩岸金融交流門徑從此大開。目前除大陸QDII資金已實際入臺進行股市投資外,正在醞釀中的下一場兩岸金融大戲,兩岸銀行相互開設營業單位,其形式為設立分行或參股現有機構等。臺灣《工商時報》24日社論説,對於這項動態,我們從臺灣整體利益的角度來看,特別重視臺灣的銀行將來登陸營業後,對大陸上廣大臺商所將扮演的角色,及所將發揮的功能。總的來説,我們盼望,將來臺資銀行在大陸的營業單位,對當地臺商的作用是積極的、前瞻的,而且是深入的。
無可諱言地,臺資銀行於此時登陸營業,時機已經有些遲延。因臺商在大陸發展已超過20年,當年臺商初步崛起,“賺到第一桶金”的時段,臺資銀行是“缺位”者,失去了與臺商同步興旺的大好機遇。當時諸多利益豐厚的金融業務機會,大都拱手讓與外商銀行或陸資銀行。時至今日,臺商公司規模較大者,或者營運較穩健者,大都有了行之多年的“金融老關係”,新進的臺資銀行若要去搶奪這類臺商客戶,不免會有事倍功半之慨嘆。其餘讓臺資銀行比較有機會爭取的,是一般中小企業臺商。
然而,中小企業臺商以往是以加工出口為業務主流,其經受這一波國際金融海嘯的猛烈衝擊後,目前在休養生息者有之,在圖思轉向大陸內銷者有之。總體上,中小企業臺商刻正處在“轉型、升級、再出發”的階段。臺資銀行現在去做中小企業臺商的業務,實不易有快速的大額回報。
但事情總是有兩面,換個思考角度,壞事可以變好事。也就是説,臺資銀行現在登陸營業,如果能轉變傳統的“抵押、貸放、收息”營業模式,而改以一種“深耕”的手法去面對臺商,即很有可能幫助中小企業臺商,使其開拓出大陸事業的第二春。甚至臺資銀行可以借此,進一步爭取到大企業臺商的青睞,使其轉而與臺資銀行往來。
社論指出,所謂的“深耕”,即是與臺商緊密結合,作為其“戰略夥伴”,陪伴其轉型升級,且于一段時日後,與其共用下一波的紅利。至於雙方結伴作夥後的戰略施展標的,可以鎖定下列幾個大項目:
第一,內銷網路布建:臺商企業在開拓大陸內銷市場的過程中,多方需要融資支援,以挹注開店、鋪貨、雇人等各項開銷。臺資銀行對此可大力予以支援,且若能進一步為臺商提供收款服務,則對臺商的幫助將更具有關鍵性。
第二,新科技之産業化:臺商為維持競爭優勢,目前紛紛研發或引進新科技。但從取得新科技到産業化批量生産,中間需要再投資,這也給臺資銀行帶來業務機會。後者如能積極介入,支援臺商建立相關生産鏈,則雙方關係將可大可久。
第三,公司相互購並:為搶攻規模龐大的內銷市場,大陸臺商公司間勢必流行相互購並,以求整合資源、擴大陣營。在臺商相互購並過程當中,臺資銀行可以貸給購並資金,以及購並後新公司的營運發展資金。除此之外,臺資銀行尚可對購並案提供財務顧問服務,以擴大雙方的合作縱深。
第四,品牌形象建立:臺商未來在大陸內銷市場的致勝之道,另包括“創建自有品牌”一項。如有強勢品牌,市場拓展即可順水推舟。但是,品牌的創造以及品牌形象的建立,實談何容易?專案企劃、行銷佈局、造勢活動、訊息反饋、機動調整,各個環節都需要投入人力、智力、物力及財力。臺資銀行若能對此提供金融支援,很可能因此促成一批“臺商名牌”誕生,則其對臺商的貢獻,將是“功同再造”。
除了以上列舉的四大項之外,臺商的其他金融需求實不勝枚舉,如廠房動遷、環保節能設備投資、貨幣匯率避險操作等。但無論如何,由於中小企業臺商對臺資銀行的期待比較殷切,臺資銀行不宜短視近利,而應以“放長線‘養’大魚”的思維,與中小企業臺商結成“共同成長”的夥伴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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