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世界日報》21日社論説,期盼已久的“兩岸金融監理合作備忘錄”(MOU)終於在16日簽署,60天后生效。這項備忘錄的簽署已經晚了近10年,使得大陸加入WTO所承諾的金融開放利益,臺灣業者眼巴巴望了這麼多年。兩岸金融相互開放真的已走到即將實現的日子,這個環節一旦突破,兩岸經濟互動將進入另一個臺階。
社論説,中國大陸的金融主管由大一統的只有人民銀行,到目前的各業分管而有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其各業之相關主管,也在外資進入大陸市場有了明確的規定。其中,除保險業未有類似規定外,銀行和證券業均規定,欲進入大陸市場之國家或地區,必須與大陸主管機關簽署監理合作備忘錄,以確保一旦相互開放投資,得以進行必要之監理工作。兩岸因遲遲未簽定MOU,也導致相互間金融開放無法實現。當然,也可能因相關元素未聚足,MOU就簽不下來。
馬當局上臺以來,兩岸經濟關係一直朝合理開放的方向發展,除了直航“三通”、開放陸客觀光、同時也實現了陸資入臺的政策。雖然,這些開放措施不能一步到位,而採漸進的方式進行,也可看出馬當局在經貿政策上的穩定與一致性。這就改變過去單向開放的架構,而朝向雙向人流、物流和金流的方向發展。
社論認為,如果要總結過去以來的兩岸經濟關係,可以説是人為干預的階段,馬當局到目前所為,也只是撤除人為障礙,而朝向正常化方向調整,使兩岸經貿關係能回歸到WTO的架構與原則。當兩岸經濟受到政治因素而扭曲的部分逐漸消除後,真正回歸到市場機制下的互動,則大陸有臺商足跡,臺灣也必然有陸資的蹤影。
接下來,由臺灣提出、大陸領導人也做出積極回應的“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也將提上正式協商的議程,這項協議其實是有鋻於兩岸經濟已在大陸地區高度整合情況下,欲朝向更緊密的自由貿易區方向發展之另一重要框架。臺灣內部一直有人認為這是“超WTO”(所謂WTO+)待遇,因此而有單方讓步的期待。其實,ECFA就是一種雙邊的自由貿易區(FTA),開放也必然是相互的、雙向的。
在臺灣漸漸開放陸資入臺,兩岸金融即將實現開放後,兩岸進入FTA也就非常順理成章,在這樣的框架下,當然可以提出雙方所最關心的互惠需求,但必須體認到這應該是一種互惠互利的協商過程,千萬不能有只要求大陸開放、讓步,臺灣不作出相應該有的開放準備。
只是ECFA的框架允許在沒有完成全面談判前,可以有局部先行開放的互惠,也就是所謂的“早期收穫”,這也許可以降低即將於明年1月1日實施的“東盟加一”對臺灣的衝擊。但臺灣也必然要有全面性的視野去面對雙方和區域性自由貿易區的趨勢與潮流。
除了“東盟加一”外,未來十年內,幾乎年年都有與臺灣重要的經貿國家或地區會與其他國家之自由貿易區協定生效,若ECFA不能突破,那麼臺灣將淪為國際經濟的孤兒。回到兩岸的經濟互動,在MOU和ECFA架構下,兩岸由貿易到投資,由産業到金融,由單向到雙向,將有另一番新的互動和整合面貌。這絕對是臺灣企業,也是大陸企業的另一種發展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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