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錦濤總書記在討論十二五規劃草案的中央全會召開之前提出“包容性”增長。“包容性”增長的內涵是“共用性”。我們認為,十二五規劃經濟發展的共用性成為最清晰的發展目標。僅僅側重提高國民生産總值的增長速度,以預期和期望逐漸增加國民收入來改善弱勢人群生活水準是遠遠不充分的。GDP的增長並不能取代經濟的發展,更不能取代社會整體的發展,傳統的經濟增長與經濟和社會的發展之間的關係需要轉變,真正有效的經濟和社會發展是在保持經濟增長的同時,增長的利益和好處,要全面惠及整個社會和各層次的人群。
GDP發展目標可下崗
GDP一直是衡量“發展”的經濟指標。長期以來,“只有經濟發展了其他問題才能解決”的理論佔主導地位,解決貧困、失業、收入分配差異,如何共用“經濟增長”的成果的問題與 “經濟增長”本身相比退居第二位。
理論上來説,經濟的增長可以産生“波及效應”來解決弱勢群體和貧困問題。但大量的實踐證明,“發展”的輻射效應並不是“自動”完成的。GDP增長和每人平均GDP增長並不意味著分配會隨著總量的提升和每人平均水準的改變而“平均”提升,並不必然帶來收入水準和生活水準的全面提升。
上世紀50、60年代,許多發展中國家達到聯合國所規定的發展目標,但是這些國家大多數人民的生活水準並沒有改變。經濟學家們發現,過去經濟增長的發展戰略通常是以犧牲農業和農業發展為代價來強調迅速地工業化。由此帶來的高收入階層産生在城市,貧困人口大多數在農村。工業財富積累和生活水準的提高對落後農村的波及效應不明顯。
經濟學家開始反思“發展”的定義。“發展”不等同於“經濟增長”,應該是在經濟不斷增長的背景下,把對削減普遍的絕對貧困、縮小收入差距以及降低失業率考慮進去。
著名的發展經濟學教授希爾斯先生,提出了發展意義這個基本問題。“一國發展方面的問題是:貧困情況怎樣?失業的情況怎樣?不平等的情況怎樣?如果這三方面都顯著地減少了,那麼毫無疑問,該國處於發展階段。如果這些中心問題中某一個或兩個問題變得更糟了,尤其是如果這三個問題都變得更糟了,那麼稱這種情況為發展是會令人困惑的。”
創業帶動就業
創業帶動就業的思想“創造”了“共用性”發展的新模式。
在經濟高速增長的一段時間內,收入分配差異並不是一個重要的問題。但是經濟的增長並沒有帶來期望的“共用”效果,居民收入差距還有進一步拉大的跡象。單純地追求經濟增長,而不顧及其社會效果的增長模式帶來越來越多的問題。
國際經驗和我們自己的經歷證明,經濟增長與收入差距的關係並不是簡單的正相關的關係,不同的增長的方式有不同的相關性。
聯合國開發計劃署的《人類發展報告—經濟增長與人類發展》(1996年版)指出,存在一些不可取的經濟增長模式:沒有就業機會增加的經濟增長;僅使富裕人群受惠、導致貧富差距擴大的經濟增長;缺少民眾認同的不穩定的經濟增長;過度破壞環境和浪費資源的經濟增長。這些“不可取”的增長方式隱含著這樣一個看法:經濟增長方式的選擇會帶來不同的經濟和社會後果。為了避免不利的經濟與社會後果,經濟增長方式的選擇就變得非常重要。
創業帶動就業是達到經濟增長的“共用性”發展的最佳方式。就業吸納農村過剩勞動力和其他勞動人口,就業創造收入,收入就是經濟增長的利益分配。就業帶來第一層次的收入分配形式,就業機會的增加和其他經濟機會形式把經濟增長的好處“逐漸擴散”給廣大人民,就業推動經濟增長,也為增長的經濟和社會利益進行更廣泛的第二次分配提供必要的條件。
就業通過第一次分配直接增加個人收入,通過為第二次分配創造條件增加弱勢群體的收入水準,會極大地推動投資、外需增長模式向消費的增長模式轉移得以實現,對改善經濟增長過程中的一系列不平衡,包括過度投資,貿易順差過大,流動性過剩等矛盾,都可能帶來積極的效果。對收入差距帶來的社會問題,也應該是一個有效的解決方式。創業帶來就業的增長方式應該是在新的經濟發展階段,實現“共用性”新的發展目標最佳選擇。
“共用性”發展帶來制度變革
“共用性”的發展必須是可持續的,要求經濟的增長是穩定長期的。“共用性”的發展觀念上的革命性的轉變,要求制度性的變革,進一步釋放生産力,推動經濟的持續發展。
第一方面,首先,持續的“共用性”要求針對導致過度投資的資源配置非市場化的制度性原因進行改革。政府職能的轉移是市場化配置資源的重要體制因素。因為政府職能和財政預算體制的問題,地方政府利用權利配置資源,不是最大化資源的收益,扭曲了市場各參與主體之間的關係,所以帶來過度投資、産能過剩、低水準重復建設、不公平的招商引資政策等等一系列問題。所以政府職能的轉移應大大促進市場化配置資源機制的完善,提升投資的有效性,實現“降低投入保持增長”的制度性貢獻。
其次,對導致高貿易順差的國內高“儲蓄-投資”差異內部失衡的經濟結構進行調整。一般來説,在“儲蓄-投資”的差異和貿易順差降低的同時,消費會相應增長,促進更多依靠內需而不是外需推動經濟增長,推動投資增長和依賴外需增長的模式向消費增長模式的轉移。國際收支不平衡和國內外經濟失衡帶來的國際國內的矛盾,在經濟結構的不斷調整過程中會得到部分緩解,經濟會更穩定發展。
第三,“共用性”要求對收入分配的方式和社會保障體制做相應的完善。消費是經濟增長的三大引擎之一。消費增長是與收入增長密切相關的。收入分配有三個層次。第一次收入分配是工資;第二次收入分配是轉移支付。根據邊際收入傾向理論,低收入群體的工資收入改善對消費增長的作用比較明顯。減少支出也是增加收入。所以針對低收入群體的收入分配製度,包括低收入群體在內的社會保障體制的完善,應該對促進消費增長有非常實質性的作用。
第二方面,“共用性”發展要求保護環境使經濟增長更具可持續性。
第三方面,科技創新、技術進步,包括技術效率的提升是保持經濟持續增長的最主要因素。
“共用性”發展帶來的制度性改革,一定能夠像改革初期那樣靠制度進步的“紅利”,實現新的層次上的“低投入持續增長”的經濟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