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力推股權投資基金和離岸金融等業務
為全面組織實施《天津濱海新區綜合配套改革試驗金融創新專項方案》,加大金融改革創新在金融企業、金融業務、金融市場和金融開放等方面先行先試力度,天津市政府日前下發了天津市第二批金融改革創新重點工作計劃,根據該計劃,天津將大力推進發展股權投資基金、離岸金融業務、航運金融業等20項工作。
根據該計劃,天津將發展股權投資基金。包括完善股權投資基金管理、監督和服務的政策制度,優化基金運作市場環境,推動股權投資基金髮展。支援股權投資基金中心建立商業化運作模式,為基金及仲介機構提供專業服務,吸引國內外基金集中集聚,力爭到2010年底,新增註冊基金和基金管理企業100家(只),基金和基金管理企業總數達到300家(只),認繳資金額超過800億元。
同時,搞好外匯管理體制改革試點,發展離岸金融業務,推動有資質的金融機構在東疆保稅港區設立離岸分部,開展離岸銀行業務。爭取國家有關部門支援,設立貨幣經紀公司和外幣兌換公司。爭取開展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和人民幣境外投資試點。
此外,天津還將發展航運金融業,包括發起設立船舶産業投資基金和航空産業基金、飛機租賃基金,完成基金首期募集和基金投資項目運作,建立成熟的基金投資運營模式,發展基金、租賃、離岸等航運金融業務。發起設立航運交易所,設立航運協會,舉辦專業論壇。將航運金融與北方國際航運中心建設相結合,促進北方國際航運中心發展。
根據該計劃,天津還將加快濱海新區保險改革試驗區創新發展、促進投融資公司科學治理加快發展、支援重點建設項目和中小企業融資、推動期貨業發展、加強股權類交易市場建設等多項工作。(作者 周潤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