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學五年級的外甥可以很快得出結論:兩家的折扣比例其實完全一樣,都可以省下40%的錢。但是,真正在商場裏買過幾次東西的大人們會馬上修正:A商場顯然更加划算,因為享受優惠的門檻更低,按照這個規則,如果買一件標價299塊的東西,在B商場一分錢也便宜不了!
不過,財迷小姐必須負責任地説一句,在哪兒買更划算完全取決於每一件商品的標價和你要買哪幾件。不過,買得便宜也未必真的是件好事。好吧,財迷小姐那天的購物經歷是這樣的:
1、先逛A商場,記下要買東西的價錢。藍色平跟鞋標價298元,優惠價218元;檸檬黃開衫標價288元,優惠價208元;總價426元。
2、搭四站地鐵到B,比較要買東西的價錢——鞋子標價326元,優惠價206元;開衫標價228元,沒有優惠;總價434元。
3、在B商場買下鞋子,然後再搭四站地鐵回A商場,買開衫。
4、購物結束,共消費414元,加上往返地鐵費用,總計支出418元;比全在A商場買省了8元錢,比全在B商場買省了16元錢。
看上去很美,財迷小姐找到了最省錢的法子。不過,財迷小姐還付出了另一項代價,就是腳底隱隱作痛的兩個小水泡。這是財迷小姐最難忘或者説最難受的購物經歷之 一。實際上,一個“財迷”的終極目的並不是省錢,而是讓每一分錢都發揮出最大的效用。能“賺”到的不僅有錢,還有更好的感覺和體驗。
我的朋友K願意多花5元錢的手續費在網上預訂電影票。每次她都在電影開演前10分鐘才施施然走進電影院,然後獨自一人站在自動出票機前花上20秒時間列印電影票(而且提前一天預訂,總能選到最好的座位)。對比那些提前一個多小時到售票處排隊卻只能坐在角落或者第一排看電影的人,K真是英明。
這個禮拜,K甚至開始在網上預訂旅遊景點門票——這是她在支付寶上發掘的新功能。想想看,十月的大太陽底下,背著包在景區門口排隊買票,那滋味實在和休假的氣氛不怎麼搭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