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的家長們認為應該給自己的孩子發放零用錢,他們認定,即便是小學生,都會有各自特殊的消費需要,同樣需要一筆開銷,對此家長理應予以尊重和支援。
法國的父母在孩子三、四歲的時候就開始對他們進行“家庭理財課程”的教育,讓他們學會區分不同金額的錢幣,明白金錢與購買之間的“有機關係”,不知不覺讓他們建立理財的意識。法國家長們認為,讓孩子早早擁有屬於自己的“私房錢”有利於培養孩子經濟上一定的獨立性。他們還鼓勵孩子將這筆看似不起眼的小錢消費掉,然後和孩子交流感受,幫他們分析消費是否合理,讓孩子從中獲取經驗,汲取教訓。
隨著孩子的消費慾望和消費種類的增加,法國家長給孩子的零用錢也適當地提高。法國家長大多在孩子10歲左右時,就給他們設立一個個人的獨立銀行帳戶,並劃入一筆錢,而且這筆錢是不少的,有的會有上千甚至數千法郎。之所以這樣做,他們是想讓孩子從小就學會明智、科學,而不是機械、盲目地理財。
事實上,當孩子有了自己的獨立帳戶以後,家長並不是不管,而是對孩子的消費做出一些指導,並充分予以關注。當孩子消費膨脹時,孩子們自己會在心裏經過一番自我反省,然後恢復到正常狀態。
當孩子有了獨立帳戶後,法國家長就不贊成定期給孩子發放零用錢了,而是借助一些特別的日子,如節日、生日等不定期地給孩子發放零用錢。他們的理由是:孩子並非家長的僱員,他們也並沒有為家庭創造任何財富,因而千萬不要讓他們産生定期“領工資”的錯覺,時間長了,沒準會誤以為向家長領取零用錢是天經地義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