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2月28日消息 兩岸金融監理合作諒解備忘錄(MOU)將在1月中旬生效,臺當局相關單位研擬准許大陸銀行到臺設點規範,不排除比照外資商業銀行,不必先設辦事處再設分行,可直接設立分行。但獲准到臺灣的家數,初期可能控制在1到3家左右。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MOU明年1月16日生效後,兩岸銀行將可相互設點經營業務,臺灣方面已有7家銀行在大陸設立代表處滿兩年,可以升格為分行。大陸方面也有多家銀行表達來臺意願,因臺灣規定,外資銀行可直接設分行,未來陸銀能否直設分行,還是須先設辦事處,備受市場關注。
據臺當局“行政院”高層透露,相關單位考慮准許大陸銀行可以比照外資銀行,直接設立分行,不必先設辦事處再設分行。不過因兩岸的市場規模差異很大,初期大陸銀行可到臺灣的家數有限。
臺當局“行政院”高層表示,當局希望採取穩健的步伐來開放,授信額度將跟外資銀行適用相同規範。臺當局“金管會主委”在答覆“立委”質詢時表示,兩岸互設銀行開放家數“2對7”相當符合加權對等概念,但這不是確定版本,一切還要再談。
臺“金管會”官員表示,目前在臺當局“經濟部”主管的大陸資本到臺灣投資辦法中,金融業仍屬禁止項目,大陸銀行若要到臺灣設辦事處或分行,必須配合修改相關辦法,相關單位正在檢討。據臺灣媒體了解,金融業開放已列入第2階段開放陸資到臺投資項目中。
至於臺資銀行登陸設分行,臺當局“金管會”也正訂定相關條件,“金管會”初估,臺灣銀行登陸設分行或子行,開放初期已符合條件的銀行,匯出資金約人民幣27億元(新台幣135億元),僅佔這些銀行資産總額的0.11%或凈值總額的2.13%。(劉海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