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金融領域將掀起一場巨大的監管風暴。11日,美國眾議院通過了一個長達1279頁的金融監管改革方案。該方案如獲法律效力,將成為上世紀30年代以來的最大金融改革方案。
根據11日通過的方案,核心的改革內容有兩個。第一,將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打造成“超級監管者”,賦予其監管所有對金融穩定構成威脅的企業、包括不直接擁有銀行的企業的權力。美國將成立金融服務監管委員會,為美聯儲出謀劃策。也就是説,美聯儲將成為美國金融監管的最主要防線。
此外,在對市場監管方面,“新政”將加強對對衝基金、金融衍生品等的監管,增加市場透明度;在危機應對方面,“新政”將賦予政府處理未來危機的新工具,比如可接管金融巨頭的權力。按照奧巴馬政府的説法,以後將不存在“大得不能倒”的問題,政府也將避免因救助金融巨頭而陷入道德困境。
第二,設立新的消費者金融保護署,全面保護消費者的權益。這次金融危機起源於美國房市泡沫破裂。美國各界都認為,正是缺乏對消費者的有效保護,導致消費者負上無力承擔的按揭貸款,購買了不適合他們的金融産品,進而加劇了金融危機。
根據改革方案,美國政府將把目前分散于美聯儲、證券交易委員會、聯邦貿易委員會等機構手中的涉及消費者權益保護的職權,統一集中到新成立的消費者金融保護署,避免政出多門而效果不彰,以此解決此前存在的“系統性風險”。
按照美國的立法程式,金融監管改革方案在眾議院獲得通過後,還須在參議院獲得通過,然後經總統奧巴馬簽署。
美國總統奧巴馬在當天發表的一份書面聲明中,敦促參議院像眾議院一樣儘快通過目前急需的金融改革方案。他稱,“今天通過的方案讓我們向目前急需的全面金融監管改革又邁進一步,金融監管改革將設立一系列更為明確的金融監管法規,並系統一致地執行。這將有助於建立一個更加穩定的金融系統,為消費者和投資者提供更多的保護。”(王宙潔)